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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染了9个人的人被判了1年零2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结合时间线

在国内疫情严重的时候,有关规定已经出台。任何个人隐瞒或不执行预防和控制条例,将受到法律制裁。根据最新消息,感染9人的男子被判一年零两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我们来看看这些事件。

感染9人的男子被判1年零2个月

来自广西来宾市兴宾区的魏某镇,因拒绝执行新的皇冠肺炎疫情防控条例,直接和间接感染了9人。2月17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的魏谋珍,并向来宾市兴宾区法院提起公诉。6月5日,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魏谋珍被判妨碍传染病防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

感染了9个人的人被判了1年零2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结合时间线

经审理,法院查明,1月23日上午10时14分,在武汉华南水果批发市场工作的魏谋珍离开武汉,乘高速列车返回。1月25日晚,来宾市兴宾区城北街姑三社区工作人员要求按照《防疫条例》要求将魏谋珍隔离在家14天,但魏谋珍拒绝执行隔离规定,仍随意探望亲友。1月28日,魏谋珍还开车送妻子张谋谋去兴宾区程响镇四关村参加婆婆的葬礼。此后,张牟某、魏等人被证实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

兴宾区立即集中隔离了与魏谋珍、张谋谋有密切接触的124人,并暂时关闭和控制了这两人进出的程响镇的姑三居民点、姑沙路和四关村的部分地区,并隔离观察了控制区内的所有居民。

经审理,本院认为,被告人魏谋珍在新的冠状肺炎疫情爆发后,违反了《国家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规定的防治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风险,导致124人被隔离集中进行医学观察,部分城区被关闭管理。他的行为构成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的犯罪。魏振被绳之以法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在法庭上认罪,可以从轻处罚。

兴宾区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有罪态度,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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