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2.5天小长假”制度全面推行,真正成为大多数国人的福利,让劳动者对此充满信心,关键必须在落实政策和提升执行力上下工夫。要完善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和政策措施,避免地方和有关用工者钻制度空子不落实软落实,避免这项制度沦为一些特殊群体的“特别福利”。
江苏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实施意见》,其中政策支持部分提出,鼓励错峰休假和弹性作息,探索在有条件地区实施“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自从国家2015年出台政策鼓励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弹性作息政策后,截至目前已有河北、江苏、陕西、重庆、浙江、广东等十余省份出台意见,鼓励地方实施“2.5天小长假”。而且几乎没有例外,每次“某地鼓励探索实施2.5天小长假”的消息甫一发布,就迅速登上热搜榜,社会对“2.5天小长假”的关注由此可见一斑。不少人相信,“2.5天小长假”离我们已经不远了。
综合来看,“2.5天小长假”制度要在全国得到有效推广,真正成为大多数国人的福利,还需要过如下几道“关”。
一是制度强力引导“关”。目前,不说落实成色有多高,仅就出台鼓励2.5天休假意见的地方看,也就十余个省份,虽然与2015年国家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2.5天小长假”相比,已经越来越多的地方积极跟进,但总体来说仍是少数。
当时国家出台这项制度,主要采取“鼓励”的方式,允许地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落实,缺乏明确的强制执行力。要想“2.5天小长假”由全国性试点提升为全国性政策和全体国民福利,需要在国家的制度层面,对这一制度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二是社会各界共识“关”。总体来看,“2.5天小长假”虽然越来越受到社会的欢迎,并在更多地方开始试点实践,但目前对这一制度仍存在一些争议。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总体约为50%。
有人认为,这种情况下,与其出台一个并不硬性的福利假期,不如采取措施把法规明确的制度落实好。而且,主要以“鼓励”(可执行可不执行)的形式推出的“2.5天小长假”制度,有时可能会让人怀疑和担心,这项制度会不会沦为某些特殊群体的“特别福利”。这些分歧的存在,也让实施“2.5天小长假”制度缺乏足够的共识和更强大的基础。
三是强力执法保障“关”。在一些地方依然是资强劳弱,一些劳动者仍然处在不敢休、看脸色的状态中。已有的法规明确的带薪休假等都难落实,建议性的“2.5天小长假”制度虽然美好和善意尽显,但到底能不能执行,能否成为劳动者能够不折不扣享受的“制度福利”?下一步落实“2.5天小长假”,执法保障必不可少。
四是成本合理分担“关”。今年全国两会上,减轻企业负担成为一个热点和焦点,之后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此前,诸如带薪休假等劳动者权益屡屡得不到有效保障,关键之一就在于,完全落实劳动者福利会进一步加大企业负担,但企业又难以一力承担。更大范围、更大力度推行“2.5天小长假”制度,可能让一些企业陷入更大困境,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分担实施“2.5天小长假”制度所增加的企业经营成本。
要让“2.5天小长假”制度全面推行,让劳动者对此充满信心,凝聚足够共识,关键必须在落实政策和提升执行力上下工夫。
一方面,从国家顶层制度设计和制度完善上下工夫,避免地方和有关用工者钻制度空子不落实软落实。另一方面,在所有劳动者群体中平衡推进“2.5天小长假”,避免这项制度沦为一些特殊群体的“特别福利”。
再者,要加强劳动执法和问责,从根本制度上增强、改变劳动者在劳资力量对比中的弱势地位,提高劳动者的话语权,平衡劳资双方的权力制衡。还要进一步推动降税减费,增强企业盈利支付能力。这些都是实施“2.5天小长假”制度必须做好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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