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巩固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如期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基础。
民以食为天,《意见》指出,必须夯实农业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具体工作部署包括:
1、稳定粮食产量。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落实落地,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6.5亿亩。稳定完善扶持粮食生产政策举措,挖掘品种、技术、减灾等稳产增产潜力,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保持在15.46亿亩以上。
2、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修编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组织实施、验收考核、上图入库。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推进田水林路电综合配套,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完成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两区”安排。进一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与现代化建设。
3、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规划,立足国内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科学确定国内重要农产品保障水平,健全保障体系,提高国内安全保障能力。将稻谷、小麦作为必保品种,稳定玉米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进程。在提质增效基础上,巩固棉花、油料、糖料、天然橡胶生产能力。加快推进并支持农业走出去,加强“一带一路”农业国际合作,主动扩大国内紧缺农产品进口,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培育一批跨国农业企业集团,提高农业对外合作水平。
《意见》要求,要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全面提升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优抚安置制度。推动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公共服务经费投入机制,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意见》强调,要加快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多样性特色农业,积极发展果菜茶、食用菌、杂粮杂豆、薯类、中药材、特色养殖、林特花卉苗木等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新发展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乡村手工业,大力挖掘农村能工巧匠,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健全特色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强化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商标保护,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同时积极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充分发挥乡村资源、生态和文化优势,发展适应城乡居民需要的休闲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健康养生、养老服务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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