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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评城管摔老人:突破做人底线

江苏南通一城管人员暴力执法,重摔推车摆摊卖菜老人的视频广泛流传,引发舆论热议。视频中,摆摊老人在收拾东西时,秤杆被城管拿走,随后老人去抢夺时摔倒在地。央媒评城管摔老人:突破做人底线当城管准备驾车离开时,老人坐在车辆后备箱上,被城管一把拎起狠狠摔向地面。如此粗暴执法,凸显了一些执法者极端低下的素质,不仅有违法律法规,更突破了做人的底线。即使老人未按照规定摆摊,执法也不能如此野蛮。事件被曝光后,当地的处理还算及时。央媒评城管摔老人:突破做人底线,南通公安局开发区分局9月16日凌晨通报,城管协管员吴某管理流动摊贩过程中,有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央媒评城管摔老人:突破做人底线

处罚并不等于画上句号。我们当认真反思为何类似城管施暴一再上演?基层执法最贴近民众,一些执法者恶劣的行径不仅影响到一个系统、一个城市的形象,还会引发社会舆论对整个基层执法能力、执法水平、执法理念的质疑,进而给人民添堵,给党和政府抹黑。

因此,治标必要,治本更关键。相关部门、系统应全面梳理问题、查找病因、分清责任、杜绝后患。正如一些舆论质疑的,管理摊贩甚至暴力打人的“脏活”交给协管,出了事就处理“临时工”。相关管理部门是否有责任,也需要给一个说法。譬如,协管有没有经过必要的培训,面对各种现场突发状况时,协管有没有一套标准的应对流程,这都有必要深究。

切忌看舆情“下菜单”,不能因为过几天舆论关注度低了,就稀里糊涂地过去了。这次敷衍了事,下一次还会栽更大的跟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在通报中说:“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最能展现举一反三诚意的,就是赶紧梳理协管员失控的机制原因,给出有说服力的追责结果。

城管的工作确有其特殊性,执法过程可能遭遇各种不理解、不配合,因而也就更考验一线人员的执法水平。这离不开精细化的规范管理,尤其是严格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在这起拎摔老人事件之后,希望当地能给出一个“追责样本”,既告诫自己,亦警示他人,重塑城管形象。

近年来,各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提倡并施行“柔性执法”,已成为普遍潮流。其实质是转变城市管理方式,管理理念变堵为疏,执法方式变刚为柔,用疏导换来群众舒心。“柔性执法”不仅减少了现场矛盾,规范了市容秩序,也更容易被执法对象和市民接受,实现既顾城市“面子”又保摊贩“肚子”。

而此次“城管拎摔摆摊老人”事件警示我们:个别地方仍存在制度不完善和教育缺位等问题,有些执法人员未能从根本上认识“柔性执法”的重要性,“暴力执法”仍有思想“土壤”,需要尽快根除。

针对此次暴力执法,相关地方和部门应一查到底,举一反三,完善“柔性执法”相关制度和规定,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思想教育,坚决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相信每个看过现场视频的人,都会感到心痛和不安。画面显示,一个老年摊贩准备在街边卖菜之际,城管队员赶到,将她的秤没收、折断,还对试图拦车的老人进行了暴力侵害。对此,许多媒体不约而同使用了“拎摔”一词。不得不承认,这个词的实际含义与画面信息高度一致,很难再找到其他更准确的词语将其替换。

什么叫“拎”?《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用手提”,例如拎水桶、拎水果、拎包。那么什么叫“摔”?“摔”的意思,除了身体“失去平衡而倒下(如摔跤)”外,更多是指“使落下而破损(如摔瓶子)”“扔(如摔鞭炮)”。也就是说,这两个字所表示的动作,针对的对象通常是“物”而非“人”。一个看起来比较壮实的城管人员,对一个上了年纪、又矮小又瘦弱的摊贩,像对待水桶、水果、包、瓶子和鞭炮那样,既“拎”且“摔”,这样的暴力行为怎能不令人心痛和不安?

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事件刚刚平息,紧接着又曝出南通城管协管员“拎摔”老年摊贩事件,这让人们不能不深思: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参与力量,保安、城管协管员等人员的素质如何提高?法治观念如何强化?队伍建设如何加强?城市治理应该如何强化人本理念?相对于城市管理,城市治理强调共治、共建、共享,它的内涵更丰富、指向更多元。各地用城市治理逐步取代城市管理,不单是换了一个词,更重要的,是思维、理念和手段的全面转变和提升。现代化的城市治理,必然要以“人”为核心,为了人、依靠人、服务人。这里讲的“人”,既包括本土居民,也包括其他各类相关人士。一旦背离了“人”这个核心,城市治理也就背离了初衷、失去了依凭。

不管是手握执法权的公职人员,还是从事辅助工作的协管员、保安等人员,都是城市治理的参与者,都应视“人”为首要服务目标、以让“人”满意为最高工作追求。那种简单地把市容整洁、秩序井然、数据达标乃至于创建成功当作首要工作目标的思路和理念,是片面的,有时也是有害的。“人”的价值永远优先于“物”,一些工作人员动辄损人财物,甚至把“人”当成“物”,暴力伤害他人人身、尊严和名誉。这些都是对城市治理初衷和目标的误读,必须得到纠正;触犯法律法规的,必须严格依法追责、问责。

“城管拎摔老人”当然是拎摔者个人的行为,与其自身性格、思想认识、行为习惯有很大关系,事实上很多城管协管员并不会像拎摔者这样执法,但个人的行为折射出来的城管部门在队员素质、法治观念、队伍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依然催人深思。有人说,这些年来,城管是最容易被“污名化”的群体之一。这个表述并不严谨。每一次城管队伍的声誉受损,都有具体的事情作为“导火索”,其中有些事件性质还相当严重,暴露出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改善城管形象的有效方式,是不断强化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整体治理理念和能力,而不是归咎于外部环境、把存在的问题掩盖起来。

从总体上说,近年来各地城管的素质、能力、形象都有明显提升和改善,特别是在大城市,城管队伍的改观更为明显,受到了多方肯定。“现代化”是一个不断提升和改进过程。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尤其需要从理念到实践都有较大的跃升。无论何时、何地,城市治理的核心只能是“人”,每一个城市治理的参与者都必须真正做到目中有“人”。反思“南通城管拎摔老人”事件,理应从“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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