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2日国有五大银行(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邮储)同时发布公告声称,将会在8月25日起批量转换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相关的规定统一转换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方式,转换的房贷次前都是以基准利率规定的房贷利率。
个人房贷将统一转换为LPR定价 应该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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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统一转换成LPR定价方式后,如果对转换的结果存在异议,用户可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此前在7月20日,交行率先发布公告,于8月21日进行统一调整。
根据此前央行发布的公告,个人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从2020年3月1日正式开始,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完成,用户在个人转换时可以选择“LPR+加点”(加点可为负值)或者固定利率,在转换时只能转换一次,而且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根据五大银行发布的公告可知,如果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转换,那么银行会统一转换成“LPR+加点”的方式,加点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4.8%)的差值。加点确定以后就不会改变了。
如果用户的贷款利率转换成“LPR+加点”,那么重定价周期调整为1年,也就是在每个重定价日,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或者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在每个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上述加点值重新计算确定。
不过有些贷款不会参与此次的转换,比如剩余贷款时间不足一年的;使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已参考LPR定价的个人住房贷款等,在进行转换时人们对LPR走高或者走低都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在进行转换时你会怎么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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