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警方通报企业家落水失踪近一月】于2020年08月31日,据鸭寮街了解到,近日,新闻报道了包头市有一男子坠入黄河失踪,当地警方接到报案之后立刻开启调查。就在该男子落水一个月后,包头警方在黄河北岸发现一具无名尸体,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接下来,各位肌跟鸭寮街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包头警方通报企业家落水失踪近一月,包头警方通报商人坠黄河失踪~
包头警方通报企业家落水失踪近一月
据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官微8月31日通报,2020年8月3日23时许,东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一樊姓男子在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处南侧岸边落水。东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警。
通报称,截止目前,调查中未发现樊某某落水失踪系被他人谋害的犯罪事实。2020年8月30日17时许,东河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在东河区德胜泰黄河大桥附近黄河北岸发现一具无名尸。经家属辨认,其穿着与樊某某失踪前所穿衣物一致;其身上携带的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系樊某某所有。
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通报,经调查,2020年8月3日18时许,郭某某约樊某某等5人在东河区某饭店吃饭。期间,郭某某因饮酒无法开车,电话通知司机郭某去饭店为其开车。吃饭过程中,樊某某、郭某某在谈论合作项目时,郭某某因樊某某当众让其闭嘴而情绪激动,掌掴自己数下,经人劝说后停止。饭后郭某某让司机郭某送樊某某回家,樊某某进入郭某某车内,同餐人员未发现郭某某对樊某某有强行拉拽上车行为。安排司机送樊某某后,郭某某打出租车送另一人回家。郭某送樊某某回家途中,樊某某让郭某联系郭某某见面谈事,双方见面后,目击证人未发现三人有争执行为。三人驱车向樊某某办公室方向行驶,中途樊某某提出去项目部,后改变方向去项目部。在即将到达项目部(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处)时,樊某某提出到项目部西南方向黄河岸边看取水点。到达后,车辆熄火,樊某某和郭某某下车,向黄河岸边方向行走,郭某留于车内。行走过程中樊某某突然落水,同时将郭某某带入水中。郭某发现后立即施救,郭某某在水中听到郭某在岸边呼喊,便向呼喊声音方向游,最终在郭某的帮助下上岸。经调查走访,目前未发现有目击落水过程的证人,仅找到一名与消防救援队员同时到达落水现场的夜钓人员。
延伸阅读:落水后如何自救
一、不会游泳者的自救
1、落水后不要心慌意乱,一定要保持头脑清醒。
2、冷静地采取头顶向后,口向上方,将口鼻露出水面,此时就能进行呼吸。
3、呼吸要浅,吸气宜深,尽可能使身体浮于水面,以等待他人抢救。
4、切记:千万不能将手上举或拼命挣扎,因为这样反而容易使人下沉。
二、会游泳者的自救
1、一般是因小腿腓肠肌痉挛而致溺水,应心平静气,及时呼人援救。
2、自己将身体抱成一团,浮上水面。
3、深吸一口气,把脸浸入水中,将痉挛(抽筋)下肢的拇指用力向前上方拉,使拇指跷起来,持续用力,直到剧痛消失,抽筋自然也就停止。
4、一次发作之后,同一部位可以再次抽筋,所以对疼痛处要充分按摩和慢慢向岸上游去,上岸后最好再按摩和热敷患处。
5、如果手腕肌肉抽筋,自己可将手指上下屈伸,并采取仰面位,以两足游泳。
三、预防溺水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不要到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2、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四肢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下水前先活动身体,适应水温再下水游泳。
3、游泳时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4、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游泳过程中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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