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作为基本医疗保障的兜底性制度安排,为低保、低收入、残疾等困难群体提供了免缴覆盖的保障途径。
近日,北京市医保局会同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提出优化经办流程、认定即享待遇等举措,将13类人员纳入免缴人员,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身份认定当月即享免缴医保待遇。
13类免缴人员
1、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3、享受城乡低收入救助人员;
4、特困供养人员;
5、由民政部门管理具有本市户籍的见义勇为人员(含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遗属);
6、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7、区级福利机构内由政府供养的享受困境儿童生活保障的孤儿弃婴;
8、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9、残疾人员;
10、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
11、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12、低收入农户;
13、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流程更简洁,当月认定即可享
此次《通知》明确,医保部门与各主管部门建立“联网通办”工作机制,将原来的个人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人员身份认定和医保参保两个流程合二为一。新认定新参保免缴人员在身份认定的当月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门(急)诊及住院待遇,取消等待期,加大对免缴人员医保兜底保障力度。
如何享受医保免缴?
免缴人员仅需在身份认定申请登记的同时,填报个人参保状态和参保意愿等信息,填报后由街乡身份认定各受理部门、社保所、市区各主管部门、市区各医保部门通过系统对接或手工交互的方式共享信息,精准比对,由医保经办部门为身份认定成功且符合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免缴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并制发社保卡。一次跑腿可享全流程服务。
各地免缴,保障医疗
除了北京外,还有很多地区也都实施了相关政策措施。如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今年该区有9类共1.45万特殊人员,免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这9类免缴对象是: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一般贫困户、孤儿、城市“三无”老人、困境儿童、计生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伤残等级在三级以上的居民,每人可免缴460元。 山东省临沭县为建档立卡29428名贫困人员、3875名城乡困难户、19794名残疾人办理实现免缴居民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居民医疗待遇政策,惠及贫困困难人口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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