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就是指的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那2020各地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疫情期间中断可以补缴吗?
一、2020各地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1、遂宁市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民生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重大惠民政策。2020年度全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第一档260元/人年,第二档380元/人年,各参保对象自主选择参保档次。
延长参保缴费期间办理缴费手续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延长缴费期间缴费参保人员,若就医发生医疗费用的,由本人先行垫付,待参保信息录入“金保”和税务信息系统后再按照规定程序报销。
2、江门市
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以下简称一档、二档)和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按2019 年的一档、二档的标准不变,即最低缴费基数为3505元(我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948元x58.93%,比江府办[2017]47号文规定的4758元=我市2018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948元x80%,降低了1253元),最高缴费基数由2019年的12396元提高至14274元(江府办[2017]47号文规定的最低缴费基数4758元x300%)。
3、重庆
2020年,重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缴费期内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为53400元(4450元/月)。一档全年缴费2670元,二档全年缴费5874元。
4、南京市
南京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相比2019年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方面,学生儿童筹资标准提高了20元/人·年,即220元/人·年。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大学生三类人群保持不变,分别为400元/人·年、480元/人·年、150元/人·年。
二、疫情期间中断医保可以补缴吗?
各地政策可能会有不一样的规定,建议大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像北京市医疗保障局今天表示,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适时调整北京市医疗保险费征收期,允许参保单位和个人延期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延期办理期间不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享受和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造成医疗保险中断缴费的,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根据本市相关规定补缴疫情防控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支,且视为连续缴费。
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内到达退休年龄需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的人员,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办理,符合条件的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的当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按退休人员标准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给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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