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网友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自己母亲被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交警队长梁某淦儿子梁某勇酒驾撞倒,当场昏迷。肇事者是交警队长儿子,接官方最新回应,目前交警队长儿子肇事已刑拘。那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会怎么处理呢?
一、交警队长儿子肇事已刑拘具体情况是怎样的?会怎么处理?
5月18日,广东肇庆市委办公室针对网传广宁县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有关问题发布肇庆市联合调查组的相关情况通报。
通报称,针对网传广宁县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有关问题,肇庆市纪委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此前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广宁县开展调查工作。现初步查明,梁某勇涉嫌酒后驾驶肇事逃逸,已依法对其实施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彻查中。联合调查组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决彻查、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交警队长儿子肇事事件详情始末
5月7日,网友@梁钊辉5402216762 在微博上发布消息称,自己母亲被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交警队长梁某淦儿子梁某勇酒驾撞倒,当场昏迷。梁某勇当即逃逸,导致梁钊辉的母亲没有得到及时救治,造成脑部大量出血。
据伤者家属梁钊辉介绍,2019年1月11日晚,其母亲程某群被广宁县交警队长梁某淦儿子梁某勇酒驾撞倒,当场昏迷。程某群身上多处骨折和粉碎性骨折,被送到广州市华侨医院抢救,做了三次开颅手术和多次血肿清除术。
一年多来,其母亲从华侨医院到中山医科大学医院等六家医院医治,因多次脑部手术对脑神经的严重损害,造成手术后的后遗症癫痫,发生过无数次抢救。2020年四月份因为感染引起系列并发症,5月3日抢救无效离世。
梁钊辉认为,梁某勇属于酒驾逃逸,广宁交警对其进行传讯笔录后不作任何处理马上放其回家,2019年12月广宁县检察院在其母亲没有开出谅解书的情况下发出不起诉确认函,他在申诉期间向广宁县检察院提交申诉状被退回。
就其微博反映的情况,5月10日,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竹乡广宁”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广宁县梁某勇交通肇事案情况通报”。
针对近日网络流传的“广宁县梁某勇驾车肇事逃逸”帖文,广宁县相关部门经核查,梁某勇(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于2019年1月11日20时许驾车与横过马路的行人程某群发生碰撞后驾车逃逸。警方经连夜追查,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公安机关经调查作出事故认定,梁某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伤情鉴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广宁县公安局以梁某勇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后移送广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广宁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梁某勇实施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用等,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2020年5月3日,程某群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5月10日上午,记者从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获悉,因梁某勇父亲为处理此次交通肇事逃逸案的交警大队公职人员,针对质疑,目前当地政府已组织成立由县纪委、县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
然而,该通报并未解答网友和程某群家属的疑惑,有网友对比肇庆市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报和此前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现矛盾点。
比如,在分析肇事者过错时,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提到是否进行酒精检测,而通报中却说明了酒精检测结果是酒精含量0mg/100ml。程某群的家属也表示对当时是否进行了酒精检测存疑。此外,也有网友质疑肇事者被传唤到案的时间。
而曝光此事件的梁钊辉10日也发微博称,自己的母亲不是死于白血病。程某群的姐姐陈敏菁表示,梁某勇事发8个月后才被刑拘、首次司法鉴定程某群伤情为“轻伤一级”,后经受害方要求,重新鉴定为“重伤一级”,家属写下谅解书另有原因。
对于程某群的死因,陈敏菁称,妹妹出车祸第一次手术后流血较多、血小板降低,疑为“慢粒白血病”。2019年2月,他们按照医院要求做了肿瘤筛查,但没有发现白血病。
网友@梁钊辉5402216762 提供的由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和2月3日出具的循环肿瘤细胞(CTC)检测结果单显示,程某群的血液中未发现异常,无肿瘤细胞进入血液循环。
陈敏菁称,直到今年4月,因为治疗过程中出现了感染,程某群“不断发烧”,到华侨医院治疗,诊断发现为急性白血病,而此时程某群的旧伤也未治愈,直到5月3日去世。
陈敏菁还称,因拖欠医院医疗费,尚未拿到院方的死亡诊断,她无法提供。
事发8个月才被刑拘?鉴定结果也曾轻伤改重伤
根据梁钊辉出示的由广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12月4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2019年9月22日,梁某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广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取保候审。
梁某勇2019年1月11日肇事逃逸,2019年9月22日才被刑事拘留,为何中间隔了8个月之久?对此,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接媒体的工作人员5月10日称,一是事发后为了方便肇事者去筹钱医治伤者,二是等伤情的司法鉴定结果出来,综合考量后警方采取刑拘。
对于伤情的司法鉴定结果,陈敏菁表示首次司法鉴定程某群伤情为“轻伤一级”,后经受害方要求,重新鉴定为“重伤一级”。这一结果被梁家和程家两方及警方认可,警方重新开出了鉴定意见通知书。
2019年8月,警方第一次认定程某群为“轻伤一级”
2019年9月12日,警方重新认定程某群为“重伤一级”
对此,上述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初次作出的“轻伤一级”鉴定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联合调查组会查明情况。
家属称写下谅解书另有原因?
2019年9月,程某群的家属签署了谅解书,这也成为此后检方不予起诉梁某勇的重要依据。
对于签下谅解书的动机,陈敏菁解释为程某群的丈夫未经妹妹授权,为了让梁家继续垫补24万元的医疗费,才“被迫”写下。就此,前述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该情况调查组也会通过调查给家属和公众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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