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耕作栽培方式改变和农作物复种指数提高,农作物病虫害呈多发、频发态势,重大农作物病虫害时有发生。2020年3月26日,我国公布了《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都有哪些规定及应急处置要求吧。
一、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
1、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报制度
(1)加强监测网络建设管理,规定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监测网络建设规划并且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加强对监测网络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拆除、擅自移动监测设施设备,或者以其他方式妨害监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规范监测内容,主要是监测病虫害的发生种类、时间、范围、程度等,并规定监测技术规范由省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3)规范监测信息报告及预报发布,规定监测信息应当要及时上报,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发布。
2、农作物病虫害预防控制制度
(1)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要制定农作物病虫害的预防控制方案,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抗药性的监测、评估,为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服务。
(2)实行分类防控,按照农作物病虫害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可以将农作物病虫害分为三大类。明确一类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的时候,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控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以及指导;二类和三类农作物病虫害严重发生的时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要对控制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
(3)规范灾情信息的发布,规定农作物病虫害的灾情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商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发布。
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的应急处置要求
1、明确应急预案的制定职责,规定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业务培训和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
2、规定农作物病虫害暴发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划定应急处置范围和面积、组织调集应急处置队伍、启动应急备用物资、组织应急处置行动等措施。
3、明确相关部门的配合义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民航、气象等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农作物病虫害应急处置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的有关介绍,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依法推广应用,普及应用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推进农作物有关病虫害防治的智能化、专业化及绿色化。鼓励和支持农户们使用生态治理、健康栽培、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和先进的施药机械以及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鼓励、支持保险机构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相关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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