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南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工作人员表示,“胖哥”等10名市民已确认属于见义勇为行为。
南京胖哥等10人被认定见义勇为
5月29日晚,江苏南京发生一起驾车撞人并持刀捅人事件,南京市政府新闻办30日通报,事件造成8人受伤。
事件中有一市民“胖哥”见义勇为备受关注,目前“胖哥”仍在医院ICU接受治疗。
网友评论
多宣传这样的好人好事。还社会正能量。应该给与物质奖励!少宣传报道什么演、唱什么星。
我记得我小时候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样子,在辽宁鞍山市,有一个武疯子拿个大菜刀对一小男孩砍。 小孩被砍血流满面。周围人不敢上前,只有一位女士从冲出来护着那个孩子。那位女士穿着高跟鞋和那时流行的鱼尾长裙,根本跑不快,只能徒手应对。 等救援到时,那位女士身中多刀,脖子砍断了一半,手几乎都断了。要不是这位非亲非故的女士出来相救,这小孩大概会没命吧。我很佩服这位女士。我认为自己是正直的,但是我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当时是这种真刀真血肉横飞的状况,我觉得我可能没勇气冲上去为一个不认识的小孩子徒手博斗。
胖哥等十个人用鲜血谱写了时代的见义勇为的最强音,比任何一个艺人的演出都具有更可贵的社会价值,据说全国权威大会确定艺人演出一场出场费最高八十万!让我们看看这些英雄能得到多少奖励金吧?
但凡参与的每人一万,受伤的胖子十万,要不了一年,再有类似情况发生,估计追凶手的人会比追明星的人多的多会。
干得漂亮,给见义勇为基金会点赞,好人必须给予好报!最好再多给点奖金!
每当有这种事情,大家都在讨论,希望多一些见义勇为或者指责那些旁观者。好像很少从根源出发,这些施暴者,怎样才能少一些施暴者。是从教育方面、社会方面等着手,才能少一些这种施暴者吗?
见义勇为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第二条规定积极完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1、保障低收入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
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应按有关规定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符合相关条件的还可申请相应的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不计入家庭收入,见义勇为人员所得奖金或者奖品按照现行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提高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保障水平
对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机构要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救治。
对急危重症的,要优先救治。因紧急救治发生的医疗费用,有加害人或责任人的,由加害人或责任人承担;无加害人或责任人以及加害人或责任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的,按规定通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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