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就日前出台的《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进行政策解读。2020年1月1日开始,南京全市商品住房均对人才优先供应。每个商品住房项目每批次优先供应人才的房源为上市销售量的20%—30%。
《办法》所指人才群体,主要包括6个方面:在南京市工作,相当于《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中的A—E类人才;在南京市工作,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硕士学位的人才;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已备案新型研发机构工作,取得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在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工作,年纳税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在南京市工作,通过南京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委员会认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举荐人才。《办法》规定,买人才房的群体需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符合相关条件的各类人才可通过“我的南京”APP在线提交申请,获得《人才购房证明》后,购买商品住房时可优先选房。《办法》规定,通过摇号或抽签的方式确定优先选房人才的入围名单。当报名人数(人才和其他购房人)超过上市房源数时,将采用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号。每名人才家庭只能享受1次购房服务且仅限购买1套住房,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经初步统计,2020年一季度南京市拟上市商品住房项目73个,上市总量约1.8万套,210万平方米。另外,政府定向筹集的青奥村项目第二批房源也将在一季度上市,仍面向人才集中供应。除首批销售的04幢剩余164套房源外,加推01幢223套房源,合计将向人才供应房源387套。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主管部门将通过南京网上房地产、企业公众号等平台对社会发布下个季度拟上市商品住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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