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规定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于2020年09月01日,据鸭寮街了解到,在城市里无论你是租房住还是自己买房都会要接触到一个物业费,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据了解物业新规定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很朵人就很好奇今年的物业新规定有哪些变化呢,物业新规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会从哪些方面来实施,物业费的变化是根据什么来改变,物业管理新规2020九月一日起会有哪些是大家要知道,那么接下来大家就随鸭寮街小编一起了解看看~
物业新规定2020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
2020年物业管理规定有答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所进行维修、保养、管理,维护校区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而业主的话,则需要定时缴纳物业费用。
如果是单纯从这个规定来看的话,确实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毕竟物业为整个小区出了力,那作为住户也应该出钱,不管你住还是没住。我们这样说吧,如果没有物业帮你看着,别人把你的房门都撬了,在你里面放东西,虽然你没用,但也会觉得膈应吧。
还有一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条例规定》。业主仅以未享受到和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的抗辩,人民法院都不予支持。
可见,只要物业有完成自己的工作,就算你不去住的话,也照样逃不开要缴纳物业费。不过有一说一,抛开规定之外来说,我认为也不是业主不愿意缴纳,而是一直以来,物业给我们的感受都特别不好,不作为,而且还动手打人,这些举动都是业主们无法接受的。
最后说多一点,在新规下,未来这2类费用无需缴纳了,别再傻傻送钱给物业。
1.取消物业自行增加的费用。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取消物业收取的公摊耗能费、垃圾清运费、砸墙费、有偿服务费等不合理的自定收费项目。还有,关于天然开口气是属于一种特殊的费用,业主们无需再次缴纳。
2.物业公司在没有与业主签订协议,自行增加服务项目增收物业费可以不缴纳。比如物业公司私自增加了服务项目,没有与业主签订协议,增加收费。或者物业公司自行提高收费标准,没有与业主确定协议关系。
物业新规定9月1日起开始实施
一、2020年9月1日物业新规定 物业费是业主对自己居住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卫生、治安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所收取的费用。
而大部分人都对物业费不懂,只要开发商或者物业列出名录光明正大上门收取,业务都是稀里糊涂的就交了。而现在不同了,2020年9月1日物业新规定,这三笔物业费可以不用再缴纳。
1、小区公共区域物业费 根据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只能按房产证上的面积收取,不能再额外收取公共区域服务费和其他费用。因为业主缴纳的这些物业费中本身就包含了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修费用,不可重复收取。
2、小区广告收益为全体业主所有 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分配均归全体业主所有。而对于大部分业主来说,这笔收益好像从来就和自己没关系。对于物业来说,这笔收益就是他们自己的外快,是物业公司通过自己努力挣到的。
在3月27日的第15届常务会议上通过了最新的《北京物业管理条例》,其中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共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共收益应当单独列账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且小区的广告费收益每年收益都很可观。
3、不符合物业合同的费用 现在很多物业公司把自己当成了小区主人,而小区真正的主人却成了他们的提款机,在物业费收取上巧立收费名目,胡乱收取各种各样的杂费。
二、9月1号起物业费哪些可以不交
很多业主对物业费表示收的太高了,而且物业服务也一般般,于是,几个地区率先做出了相应动作,出台了一些新规,9月1日起,这几笔物业费不用交了,取消了这几笔物业费,能为业主们省下不少钱,那么9月1号起物业费哪些可以不交?
1、公摊水电费 包括灌溉小区绿地,公共照明等费用。
2、垃圾清运费 也就是垃圾车进小区处理垃圾桶所产生的费用,当然了,除个人家里的垃圾以外。
3、砸墙费 小区内部需要改造的围墙、围挡等拆除所产生的费用。
这些费用统统取消,同时,小区内的公共收益也有变化:
1、电梯和户外的广告投放收益。
2、停车场的停车费。
这些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再只属于物业,也就是说,以上这两项收益,不再属于物业公司单独盈利,而要归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有人专门做过测算,如果一个小区公共区域管理完善的话,所产生的公共收益费用基本可以冲抵一半以上的物业费。
三、哪些情况可以减免物业费
人们都知道,只要房子在这个小区中,就要给小区的物业缴纳物业费。但是哪些情况可以减免物业费?以下情况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进行物业费减免。
1、物业服务不到位 如果物业出现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减免物业费。因为业主和物业是有签订相关合同的,双方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双方应尽的义务或者责任,有一方违约,则可提起诉讼。前提是业主一定要掌握证据,可以证明物业确实出现了服务问题。
2、房子空置一年物业费可减免 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房子在交付以后仍然空置一年以上,在空置期间所收取的物业费,应进行适当的减免。至于减免的具体费用,需要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
3、安置房中低收入家庭可免交物业费 在安置房小区中,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物业费全额免交,其他收入低于是人均收入一半以下的住户,也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减免政策。
只要满足以上三种情况中的一种,都可以进行物业管理费的减免,业主们可以多多关注国家实行的《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规定》。
物业管理新规2020九月一日起
新规下,物业真会取消吗?
其实对于广大业主来讲,即便是便宜3000元也不愿意生活在“脏乱差”的小区,毕竟房子是买来自己住的,如果“脏乱差”让谁住都不会舒服,除物业的服务管理外,还有几个问题容易使业主“担忧”。
一是物业收费名目混乱。有些物业管理公司除收取应该缴纳的费用外,还擅自额外增收其他的费用,甚至是同一项名目,换个名字后进行二次收费。还有一部分物业利用楼梯间和公共区域私自承接广告,并将本该属于业主的收益“据为己有”。因此,很多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很融洽。不过也有很多小区业主将物业取消,开始进行自我管理。
自18年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之后,尤其是进入2020后,北京、深圳等多个省份陆续出台了物业管理的新规,并针对业主近年来对物业提出的各种问题重新做了规定,“有些部分”的物业费用也不用再交了。具体如下:
1、取消不合理的消费项目,在陕西省颁布的物业新规中规定,严禁物业公司向业主强行收取自定的不合理收费项目。
2、公共收益归业主们所有,在深圳市颁布的物业新规中规定,基本套外结构部分和公共通行部分的公共区域均属于共有物业的范畴,并且共有物业的范畴内所获的收益全部归业主所有。
3、业主有权自行更换物业。在北京颁布的物业新规中规定,物业合同在到期6个月前,业主有权决定续约或另聘。如果业主另外选择物业公司签约,那么原物业公司必须在30天内履行完交接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阻碍另聘物业管理人员进场。
各省纷纷出台物业新规,对于物业公司的义务指示更加明确,预计后续会有更多的省份颁布新规,其实部分城市的物业公司已经将公共区域的收益陆续发放给业主。
总结一下,买房后物业与业主几乎每天都在打交道,双方存在摩擦也是在所难免,可不管怎么说取消物业并不是明智之举,一旦取消物业,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以及安保等都将会成为问题。所以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得靠法律法规明确,双方应该找准自己的定位,扮演好各自的角色。相信随着各省市物业管理新规的出台,业主们所担忧的问题也将会得到有效的解决。
房子长期不住人需要缴纳物业费吗?
随着中国的住房改革,物业服务也跟随商品房进入人们的生活。对于业主来说,物业确实会让我们做事更方便,也更放心,不用担心小偷进入社区的问题。但慢慢地,业主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和矛盾也凸显出来。
特别是在服务水平和收费方面,比如说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其他人在社区里没有支付物业费,于是整个社区一起停电
那么,物业是为我们服务的,还是我们房子的主人?我们都知道,在当今社会,大多数人会买房子投资,他们买了房子之后不住,用来等待升值。但是对于这种类型的房子,到底不需要收取物业费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小区业主应当通过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有关合同对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及相关场所进行维修、保养和管理,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活动。
业主的话,需要定期支付物业费。如果纯粹是从这个规定的角度来看,确实有必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毕竟物业对整个社会有贡献,那么作为居民也应该支付金钱,无论你是生活还是投资。
另一方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庭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的规定。人民法院不支持业主关于不享受、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的抗辩。可见,只要物业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即使你不去住,也不能逃避缴纳物业费。
但是,有一件事,除了规定之外,我认为不是业主不想付钱,而是一直以来,这栋房子给我们带来了一种特别糟糕的感觉,物业什么都不做,有可能还打人,这些都是业主不能接受的。
最后,更重要的是,根据新的规定,未来这两类费用不用交:
取消自费。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取消了物业收费中公众应承担的能源消耗费用、垃圾运输费、墙壁费、服务收费等项目规定的不合理费用。此外,自然开放是一个特殊的费用,业主不必再次支付。
物业公司在没有与业主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增加自己的服务项目,以增加物业的费用是不能支付的。例如,物业公司私自增加了服务项目,没有与业主签订协议,增加了收费。或物业公司提高自己的费用,没有与业主的关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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