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重新调查男子踹伤猥亵男案】于2020年08月26日,据鸭寮街了解到,前阵子永州发生了一起男生见义勇为却被刑拘的案件,相信很多盆友对这件事情都有所关注,这名男生和同学一起在商场逛街,结果女同学却遭到了一名中年男子袭胸,在调查监控对证之后,中年男子却趁机逃走了,男生由于手臂受伤了,所以只能用脚制止其逃跑,结果没想到却造成中年男子一级轻伤,双方调解无果后,这名男生就被警方拘留了,之后很多网友都认为男生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之后警方也对此事进行了重新调查,目前男生已经被解除刑事拘留。
警方重新调查男子踹伤猥亵男案
记者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该局高度重视,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永州市公安局表示,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回应网民对该案的关切。
此前报道:胡同学为制止猥亵男子逃跑踢倒对方
今年6月1日,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雷某某用肘部袭击胸部,同行男同学胡某某在制止其逃跑时,将其踹伤 。事后雷某某被行政处罚,胡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于8月21日19时被刑事拘留。
当事女孩表示,6月1日下午5点半,她和胡同学到湖南永州冷水滩的步步高商场逛街时被一名中年男子突然用手肘撞了胸部 。“当时被撞得很疼,我看了那名男子一眼,我以为他是不小心的,但他也看我却没道歉,我就感觉比较奇怪。而且他还说是我撞了他,我当时特别气愤和委屈,就哭了,商场保安过来说可以帮忙查监控。”
女孩表示查了监控她才确定,对方确实撞了她的胸部,很可能是故意猥亵,于是她决定报警。在这个过程中雷某借机跑出监控室,胡同学追至商场外停车场为了制止雷某某逃走将其踹伤。 “当时那个时候民警还没来,我们是不是有义务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 因为他逃跑,所以我们着急,我同学不方便用手阻止,就踹了他一脚导致他摔倒在地。”
女孩表示,事发当晚11点多,她接到派出所电话,“说男子承认是猥亵,承认有撞我胸部这个行为,愿意和解、道歉,我们又赶到了派出所”。女孩称,当晚在派出所,男子在民警的调解下, 签了和解书,并赔了她300元的检查费和路费。
事发后的6月10日,听说雷某某要做手术,胡某某的父母给他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
7月14日,胡某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某一起到派出所再次接受调解,“雷某要求赔偿20万元。”胡某某父亲胡师君表示,该要求遭拒之后,8月21日,儿子胡某某被刑事拘留。
对于胡同学因此事被拘留一事,女孩哭诉道:“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他帮助了我,还被拘留。我希望他能被释放出来,并且还要表扬他 。”女孩还透露,她在查看商场监控时发现,该男子还对另一个女孩袭胸。
家属:孩子不是惹事的人,踢人是为阻止对方逃跑
17岁的李爱是永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级的学生,18岁的胡浩是永州综合职业中专2017级的学生,两人均是今年参加高考。李爱说,胡浩的家长与雷某某关于赔偿事宜多次沟通未果,“这也影响到胡浩的高考,今年的高考,我们俩的发挥都没有平时好”。
胡师君表示,儿子胡浩是为了制止涉嫌猥亵的嫌疑人逃跑,他的行为具有见义勇为的性质,当时踢对方也是情急之下做出的举动,并不是想伤害对方,也没想到他会因此受伤。
胡师君表示,因为这件事,儿子不仅高考没考好,心里也留下了阴影。他还说,平时自己经常教育儿子安分守己,在外注意安全,不能惹事。
“他其实平时也胆小,不是那种会在外面惹事的孩子,这件事发生后,他也没法静心准备高考,每次见我他都要问,‘爸,我的这个事情怎么样了’,我就安慰他说没事的,让他好好准备高考,但他心里压力一直很大。”胡师君说,“现在他被刑拘了,我们也还没见过他,就担心他的心理健康问题。我这几天也吃不下睡不着,压力很大,他心里还不知道怎么样呢。”
李爱说,自己很愧疚和难过,她总是想,如果当时她不站出来指控雷某某袭胸、猥亵,胡浩可能也不会影响高考,更不会被刑拘。和记者说到这里,她又哭了。
故意伤害还是见义勇为?
律师:结果上看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针对此事件,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明明律师接受总台记者采访时表示,胡某某的行为从结果上看构成故意伤害罪 的认定标准。
胡某某的行为给雷某某造成轻伤一级的结果,客观上胡某某的行为超过了制止雷某某逃跑所必须的限度。从结果上看构成故意伤害罪的认定标准。
但胡某某主观上对制止雷某某逃跑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的态度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这种主观过错比较轻微 。
目前公安机关已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行为受案调查,雷某某是否构成强制猥亵罪、雷某某对胡某某行为的谅解 ,这些情况将影响对胡某某的量刑。
那么,胡同学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吗? 明明律师对此表示,见义勇为一般是指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的行为,制止不法行为类的见义勇为,一般是针对正在发生的不法行为。
本案中,雷某侵害女子的猥亵行为已终止 ,胡某某行为的目的不是制止猥亵行为,而是防止雷某某逃跑,胡某某的行为更类似法学理论上的 自助行为 。
另外,见义勇为保护对象中的“他人”一般是指与行为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而从冷水滩公安分局的《案情通报》来看,行为人胡某某是艾某某的同行男友,视频中也显示胡某某与艾某某手挽手同行,保护自己的女友不应称为见义勇为 。
无论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还是见义勇为、自助行为,实施的行为都要适度,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超过限度造成损害就应付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这个事目前有两个争议
1.调解当天,猥亵男没事,或者至少没表现出来有事,但是2天后出事,而且还是多处粉碎性骨折。正巧我有家人4个月前不小心摔倒后手臂粉碎性骨折,当时就表现的很痛苦。而猥亵男那个粉碎性骨折为何当时没事?
2.男子的行为到底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个人认为,肯定不是正当防卫了。至于是不是故意伤害,这个有待商榷。为何说不能算是正当防卫。当时的情况是猥亵男已经被带到了监控室里,他没有继续实施猥亵的可能性了,所以不存在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这一条。他趁机逃走了,男子去追,这一点是有问题的。
首先新闻中提到男子手臂有伤,所以他去追的话,也无法拉住猥亵男,很难制止猥亵男的逃跑。第二,他不是民警,不是执法人员,没有执法权,抓涉嫌犯罪的人员是执法部门的权力,群众没有这个权利。很多人认为是正当防卫。这名猥亵男在对女子袭胸后,他的侵害行为就已经结束了。后续是大家想让猥亵男受到应得的惩罚。
但猥亵男不想受到惩罚所以逃走。这跟正当防卫八杆子都打不着好吧。正当防卫有个“卫”字。守护的意思,守护什么?生命、财产都算。但猥亵男逃走了,他逃走的行为侵害了商场、男子、受到猥亵的生命财产安全吗?没有吧?没有你“卫“什么呢?如果猥亵男正在猥亵女子,没有停止,你制止了,算正当防卫,但他没有那样做。
对于男子被故意伤害起诉,我认为警方是这样考虑的:男子在明知道自己手臂有伤,无法用双手制止猥亵男逃走的情况下仍要追逐他,在追逐过程中为了制止他的逃走而用脚去踹猥亵男。很明显这里男子是想以踹倒猥亵男的方式去制止猥亵男的逃走。用脚踹一个正在跑的人,正在跑的人肯定会受到一定伤害,这个是所有思维正常的成年人都可以预见到的。
轻则擦破一点皮,重则骨折、重伤,如果撞倒脑袋甚至还会造成死亡。所以我估计当地警方认为男子在明知道踹猥亵男可能会对他造成伤害的情况下还是踹了,结果导致猥亵男全身多处骨折,所以以故意伤害罪对男子进行拘留。这个事很多人可能觉得男子很冤,明明是同伴被猥亵,那个猥亵男明明是经常干这种事,为何会造成这种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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