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近日都有看到关于救援队车辆救灾返程被收496元过路费的事件,现在事件有了最新消息,重庆高速回应救援车辆救灾返程被收费,那重庆高速回应救援车辆救灾返程被收费具体是怎么回事?怎么回应的?
一、重庆高速回应救援车辆救灾返程被收费具体是怎么回事?
重庆市蓝天救援队参与贵州山体滑坡抢险救援,返程途经万州区五桥收费站时,被要求需缴纳496元过路费。7月13日,重庆市蓝天救援队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23名队员参与救援,其他队员返程时均被减免放行。13日晚间,重庆高速在官方微信发布文章称,省内救援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过收费站时,都是采用的先收后退的方式。
二、具体是怎么回应的?
3日晚间,重庆高速微信公众发布名为“社会救援车辆执行抢险救灾还要收费”的政策解读。
文章中提到,救援车辆免通行费用,需要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即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填写信息申报登记,且审核同意的,或者经省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针对事发突然,没来得急提前申报的抢险救灾车辆,文章中说,高速公路收费站采取的方法是:先自行支付通行费,救援结束经过审查核实后,将在30个工作日内予以返还。
“总结来说,就是免费情况分为两类:政府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需要注意的是,省内救援和自愿参与抢险救灾的社会力量过收费站时,都是采用的先收后退的方式。”上述文章在最后解读说。
三、救援队车辆救灾返程被收496元过路费事件详细经过:
7月8日,贵州铜仁松桃县发生山体滑坡。当日13时许,他们驱车前往距离400公里远的贵州。经历约20小时的抢险救援,当地政府要求所有救援队伍先撤离一半。9日下午,救援队6名队员和两部车辆先行撤离,车辆上搭载有破拆工具、无人机等设备。
9日22时30分许,撤离的救援队伍途经重庆市万州区五桥收费站。谭超称,救援队出示铜仁松桃县甘龙镇人民政府开具的救援证明,但对方拒绝其免费通行,沟通无果后,队员们最终缴纳了496元通行费用。
这份救援证明盖有当地政府公章,具体内容为:2020年7月8日,甘龙镇石板村田堡组发生山体滑坡。兹有我省具有防灾减灾救灾职能的应急分队——重庆市蓝天救援队一行11人,车辆三辆(标注有车牌号)赶赴受灾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现任务结束。
记者注意到,证明的落款时间为7月10日。谭超解释称,考虑到贵州当地距离重庆市有400多公里,当地政府给所有撤离人员开具的证明落款都是7月10日,队员们抵达重庆的时间也接近10日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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