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一名环卫工人透露,被替换为教师26年引起了社会关注,但官方调查的结果显示,并没有“冒名顶替”!到底发生了什么?让我们回顾一下下面的细节。
首先,26年的调查结果表明,环卫工人已被替换为教师:没有“假冒”!
1.事件
山东省东营市的一位村民袁富春透露了他被替换为教师26年的消息。1982年,他成为利津县的一名私人教师,1994年,他被小学校长口头告知他被雇用和解雇。碰巧,他看到了那年的就业档案,他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被取代了。
2.调查的结果
7月6日下午,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调查组公布了该事件的调查结果,称1994年在乡镇开展了民办教师选拔工作,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录用。元福窝乡选聘最低得分为125.72分,袁富春综合得分为124.03分,未达到选聘得分(原始档案证明)。当时,元福窝乡有25人被录用,元福村排在倒数第23位,所以不存在“冒名顶替”的问题。
第二,环卫工人被教师取代了26年。发生什么事了?
最近,袁富春在新浪微博上发表了一篇博文,质疑他26年前在选拔和聘用民办教师的过程中被假冒。利津县发现民意后,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宣传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和陈庄镇党委政府组成的调查组。经调查,袁富春系利津县福窝乡陈庄镇(原新建村)人,利津县福窝乡爱国联合小学私人教师。针对他反映的问题,他做了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现作如下解释:
1 .关于雇佣和“冒名顶替”问题的思考。1994年,在农村和城镇进行了民事教师的选拔,根据他们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他们。元福窝乡选聘最低得分为125.72分,袁富春综合得分为124.03分,未达到选聘得分(原始档案证明)。当时,元福窝乡有25人被录用,元福村排在倒数第23位,所以不存在“冒名顶替”的问题。
2.关于就业和就业的问题。根据莉法[1994]32号、33号文件精神,“农村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按照上级编制要求,实行定编定岗,择优选聘教职工”。当时,在元福窝乡的选拔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文件的执行出现了失误,学校被选为一个单位。经县教委纠正后,全乡被选为一个单位,学区选择无效。学区选择的原始材料已被全乡选择的材料更正。现在袁富春的《爱国学区教师聘用表》被学区选为无效材料。
3.反映被利津县教育局拘留的问题。袁富春拒绝承认自己被免职,并多次前往各级和相关部门上访和投诉多年,扰乱了办公秩序。特别是2012年1月31日,他与他人一起闯入中央国家机关,造成了不良影响。2012年2月,他被利津县公安机关依法拘留,而不是被教育局拘留。
4.关于就业后继续教学至11月的思考。经过调查,1994年秋初,福沃乡被开除的文职教师向县教育委员会举报了福沃乡的错误做法。根据立发[1994]32号、33号文件精神,县教委责成福窝乡党委、政府纠正以学区为单位选聘的做法,实行全乡统一选聘。袁富春和前爱国学区的其他三个人因为分数低而被录用,袁富春在学校继续教书不到一个月
5.关于环卫工人的地位。袁富春说他现在是环卫工人。据了解,袁富春在东营港注册成立了东营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并承担了相关企业的保洁业务。袁富春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根据官方调查结果,环卫工人被替换为教师已有26年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也没有替代者。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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