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12部门12举措,共同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
1、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提出了降低用电价格、减免相关车辆通行费、优化增值税抵扣链条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的措施。
2、在加大金融支持方面,提出了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信贷资金等,支持企业设施建设;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加强股权融资,完善企业纾困机制;发挥地方担保平台作用,设立风险补偿金,强化担保增信服务。
3、在加大用地用房供给方面,提出了落实农产品流通用地政策、解决零售终端用房困难的具体措施。
4、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方面,围绕注重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优化地方行政管理等,提出了加强困难企业帮扶、清理不正当竞争行为、建立规范化常态化政商沟通机制、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等措施。
5、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提出了加强地方统筹规划与科学布局,加强公共设施配套,延伸产业链,加强标准应用等措施。
二、如何落实?
1、加强组织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及时解决《意见》落实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加大政策创新和支持力度。
2、压实工作责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用地用房供给、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工作的主体责任在地方,地方政府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切实解决生鲜农产品流通领域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业健康发展。
3、做好评估跟踪。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意见》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定期跟踪了解调研企业反映的有关问题是否得到妥善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反馈所在地方政府。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生鲜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国,市场规模巨大、流通模式多样、流通品种丰富,生鲜农产品流通行业在衔接产销、保供稳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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