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代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将在今年两会上提交《关于延长男性配偶产假的建议》。它提到,建议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延长至38天。当建议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延长至38天时,具体情况如何?目的是甚麽?
一、建议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延长至38天的具体情况是什么?为什么要延长?
"男性配偶的陪产假标准各不相同,通常较短."
熊思东认为,抚养孩子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家庭抚养孩子的人力资源不足。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婚育年龄,“421”乃至“422”家庭模式呈现出主流趋势。“倒金字塔”式的家庭结构使家庭承受着沉重的养老压力。除了城市和农村地区之间以及城市之间的经常性流动正常化之外,祖父母和他们的父母及孙辈住在不同的地方,夫妇住在许多不同的地方,这加剧了儿童保育人力不足的矛盾。
其次,家庭养育的压力增加了。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有两个孩子的家庭不仅要照顾孕妇和新生儿,还要照顾大孩子,从而使抚养孩子的家庭压力加倍。
此外,产妇压力增加。据统计,老年妇女占我国孕妇总数的13.4%,并呈上升趋势。随着老年孕妇和使用辅助生殖技术的孕妇的增加,孕妇的恢复期也增加了。在怀孕过程中,许多妇女在怀孕期间和产后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抑郁,近20%的妇女会患上抑郁症。
“面对这种情况,男性配偶在新生儿怀孕过程中的护理和陪伴尤为重要。”熊思东说,男性配偶在参与抚养孩子方面仍然相对落后,许多人想陪伴他们的妻子和孩子,但他们没有“时间”。
他认为,就男性配偶的陪产假而言,中国缺乏统一的国家法律,实施标准因地而异,一般较短,从7天到30天不等,其中大部分只有15天。与此同时,很难在实践中仅将它作为对晚育或合法分娩的奖励。
第二,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延长至38天的建议是什么?
建议立法规定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制度。
熊思东建议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延长至38天,以便更好地照顾和陪伴母亲和新生儿。一些研究表明,女性的身体状况和情绪状态有三个阶段容易波动。一个是怀孕测试的归档(大约怀孕12周);第二是围产期(怀孕28周和分娩后1周);第三是产褥期(分娩后6 ~ 8周),在此期间母体身体系统逐渐恢复正常。
“为了给孕妇更好的休息,男性配偶应该多照顾新生儿。因此,建议将原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延长至38天,以便在产前检查(1天)、7次围产期检查(7天)和产后产褥期(30天)期间陪伴和照顾孕妇。”熊思东说。
此外,熊思东建议应以立法形式规定男性配偶的陪产假制度。《劳动法》明确规定了妇女的产假,但没有规定男性配偶的陪产假。他建议在《劳动法》中增加男性配偶陪产假的相关规定,明确男性在抚养子女方面的家庭责任和生殖权利,并规定男性陪产假不得少于38天。同时,根据《女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如果妻子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孩子,陪产假将增加15天。
为了落实陪产假制度,熊思东认为劳动监察部门应将陪产假权益保护纳入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应当采用劳动合同备案制度,依法增加特殊合同内容,明确陪产假权益,并对陪产假的实施做出具体安排。
熊思东建议,应鼓励党政机关和机构带头实施男性配偶陪产假。对于在一年内完成男性配偶100%陪产假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将在税收减免和融资贷款方面给予某些政策激励。
同时,相关高校、高中职业学校和社区应积极参与男性配偶的母婴护理技术培训和能力提升,制定家庭教育课程体系,组织男性配偶开展母婴护理知识普及等学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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