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对动物保护的日益重视,刑法已经将宠物定为财产,将威胁宠物生命的行为定为故意损害财产。《野生动物保护法》还旨在拯救和爱护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以保护野生动物。然而,上述法律法规仍不能满足实际情况的需要,食用野生动物、狗肉和猫肉的现象仍在不断出现,买卖和伤害野生动物和宠物的行为也屡禁不止。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朱提交了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议案。他建议任何吃野生动物和宠物的人应该被拘留10到15天,并罚款1000元。
野生动物的“滋养”作用经常被夸大和宣传。
朱指出,2020年1月22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表示,新型冠状病毒的来源是野生动物。然而,人类与动物密切接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市场对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肉的需求。因此,需求的来源应该被切断,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的行为应该受到管制。
他说,早在公元前21世纪,大禹就颁布了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动物保护法。自此,动物保护思想贯穿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过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提出了“友好”的理念和期望,这不仅限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还应体现在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上。
朱说,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中国逐渐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野生动物资源进口国之一。在国际上,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价值仅次于走私毒品,是世界上第二大走私目标。尽管中国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但猎杀野生动物仍然是被禁止的。有些人消费并喜欢吃游戏,这是主要的动机之一。穿山甲、猫头鹰、鳄鱼、巨蜥和蛇都是“受欢迎的”稀有动物。人们认为穿山甲可以防癌解毒,天麻炖猫头鹰可以缓解偏头痛,巨蜥可以壮阳,蛇血和蛇肉有很大的滋补作用,鳄鱼肉有药用和保健作用等。
事实上,野生动物的营养价值与养殖动物相似。在此之前,医生解释说,野味的主要营养价值是高蛋白,其他营养价值实际上与饲养的鸡鸭相同。宣传和滋养有夸大的宣传成分。一些临床营养学专家也表示,从营养学的角度来看,野生动物没有更高的价值。受生长环境的影响,野生动物肌肉多,脂肪少,味觉无优势,其营养价值与人工饲养的动物相似。因此,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不会影响人体所需营养的获取,禁止食用是可行的。
许多传染病是由野生动物引起的。
除了利用不具有较高营养价值的野生动物外,朱还认为,食用野生动物可能会为病毒从野生动物传播到人类创造条件,危及公共卫生安全。他说,寄生虫,如原生动物、吸虫、绦虫和线虫,常见于野生动物,如青蛙、蛇、鸟和穿山甲,它们通常被人类食用。当人们食用它时,很容易诱发肺吸虫病和其他疾病。此外,除非典病毒外,冠状病毒已初步证实来自野生动物。另一个例子是,在一些地方,如青海,瘟疫的流行与狩猎旱獭有关,而疯牛病、口蹄疫、禽流感、布鲁氏菌病和世界上流行的其他疾病都与动物有关。
更重要的是,基于“野生”的特点,许多野生动物没有相应的屠宰检疫法规。允许食用野生动物而不制定屠宰野生动物的检疫条例,相当于允许人类和动物传染病的发生。
朱说,食用野生动物大大增加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接触,为细菌、病毒和寄生虫从野生动物传播到人类创造了条件。这些病毒最初存在于自然界,野生动物宿主不一定会导致死亡。然而,由于人类对野生动物的消耗或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侵蚀,这些病毒与人类之间的接触面大大增加,为病毒从野生动物向人类传播创造了条件,并危及公共健康安全。此外,交通便利和人口流动大大增加了流行病爆发的可能性。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已经发现了30多种传染病,其中大多数是由人类食用野生动物引起的。例如,艾滋病、埃博拉和非典都起源于野生动物,并引发了重大的国际流行病。尽管许多传染病的发病率明显下降,但传染病仍是目前人类健康的主要威胁之一。为了有效保护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人民的切身利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禁止食用野生动物。
大多数宠物肉中毒、被盗、被吃掉或威胁生命
除了食用野生动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朱还在议案中提到了食用宠物的安全性。他说吃宠物狗已经成为一个有争议的话题。中国肉类协会副秘书长高冠明确表示,中国没有“肉狗”产业,中国的狗肉消费量“可以忽略不计”。北京小动物诊疗行业协会会长刘朗指出,从畜牧兽医的角度来看,养猫养狗是不现实的,因为饲料和疫苗成本太高,而且存在屠宰时间过长、无法圈养大量动物等因素。
中国农业大学临床系主任夏表示,即使各种“不可能”都能克服,狗也可以集体饲养,但一公斤狗肉的价格应该超过100元。矛盾的是,根据相关调查,从2011年到2014年,私人狗肉的价格在每斤6.5到23元左右。这说明大量的狗肉是通过偷别人的宠物获得的,现在也有专门从山东和河南向广东和广西运送被盗狗的非法从业者。经过多年的“发展”,这个非法行业已经形成了一个全国性的盗窃、购买、运输、屠宰、转售甚至伪造文件的链条。
朱指出,国际动物福利基金会举办了以“抵制黑狗肉贸易”为主题的展览活动。它展示了涂有氰化物或砒霜的有毒飞镖,非法从业者用来偷狗的十字弓和剧毒药物,以及被盗猫使用的脏网、笼子和动物陷阱。然而,被密集拘留和长途运输的狗和猫通常患有一半的疾病,很难被认为是健康的。近年来,有关非法屠宰狗只的报道也屡见不鲜,例如条件恶劣、蚊蝇滋生、因食用有毒狗肉火锅而中毒,或食用来历不明的肉类而导致疾病和死亡。例如,在山东省玉山镇的一个家庭中,有七个人死于食用狗肉和火锅引起的中毒。后来发现这只狗是从鄱阳湖偷猎来的。一种叫做“三步降”的药物被注入偷猎中使用的毒镖中。此外,宠物也可能有细菌、病毒和寄生虫。例如,宠物狗可能携带大肠杆菌、螺杆菌、细小病毒、冠状病毒、传染性肝炎、狂犬病病毒等。由此可见,食用宠物肉具有相当高的食品安全风险,应该被禁止。
建议修改法律法规,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
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取缔滥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发布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以提高全社会成员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杜绝对野生动物的滥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决定》明确指出:首先,它强调,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明确禁止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必须严格禁止野生动物的狩猎、交易和运输。第二,与完全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以及完全禁止为食用目的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和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的狩猎、交易和运输相一致。三是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加强执法力度。
朱表示,《决定》迈出了从法律层面全面规范和禁止野生动物的第一步。为了巩固现行政策的成果,贯彻《决定》的法律精神,确实有必要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增加有关禁止野生动物和宠物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护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是保障公民生命健康、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常经营秩序、社会整体稳定与和谐的措施,属于本法的范围。
基于上述原因,朱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任何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的人处以10至15天的拘留和1000元的罚款。该法限制了食用野生动物和宠物的行为,彻底打破了“狩猎、运输、销售和消费”野生动物的黑色利益链,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
朱认为,这一修正案将把禁止野生动物消费提高到法律层面,彻底禁止使用合法武器消费野生动物,切断对野生动物贸易的需求,巩固上述禁止野生动物贸易的良好效果。这是切实可行的。
什么是野生动物?
野生动物是指生长在自然环境中,未经驯化的动物。野生动物分为广义和狭义。泛指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两栖动物、鱼类、软体动物和昆虫。狭义是指除鱼类和无脊椎动物以外的上述动物,包括哺乳动物、鸟类、爬行动物和两栖动物。根据野生动物与人类的密切关系,野生动物可分为野生环境中的野生动物和人工繁殖的野生动物。受《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稀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食用野生动物不仅没有所谓的“滋补”作用,而且破坏生态平衡,减少生物多样性。更重要的是,野生动物在没有防疫的情况下进食后很可能会染上疾病。因此,不吃野生动物或宠物是每个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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