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首名承认暴动的暴徒被判刑4年上了热搜,这是香港“修例风波”中首宗涉及暴动罪的判刑,那香港首名承认暴动的暴徒被判刑4年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被判刑?
一、香港首名承认暴动的暴徒被判刑4年具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被判刑?
去年6月12日,香港暴徒在金钟一带闹事,阻止香港立法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当时,多名暴徒与警方发生冲突,警方事后把事件定性为暴动。一名游泳池救生员当天涉及相关冲突而被检控,被告早前承认一项暴动罪,是“修例风波”首宗有示威者认罪的暴动案。
二、香港首名承认暴动的暴徒被判刑4年事件详情:
据港媒报道,21岁的被告冼嘉豪被控在去年6月12日于立法会道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连同其他身份不详人士参与暴动。对此,被告本人已认罪。此外,他原本还被控两项抗拒警务人员的罪名,但控方申请不处理该两罪,交法庭存档纪录。
此外也有报道称,在今天的法庭上,辩方求情称,去年6.12对被告有特别意义,当时他独自离家参与示威,岂料被捕,影响一生。被告家人事后感吃惊,家人朋友均想不到被告犯案,称他案发时暴力行为与本性不符。辩方又说,被告“没有一天不后悔”,他今年初已立意认罪,候判过程十分煎熬,现在知道暴力是不可接受,觉得自己欠同路人一个道歉。
香港特区立法会原定于去年6月12日11时开会审议《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条例草案》,但因暴徒在周边区域阻占道路,聚众滋事,暴力冲击警方防线,开会时间宣布推迟,事后多人被捕。
控方案情指,2019年6月12日特区立法会恢复修改《逃犯条例》草案二读辩论,超过8000名示威者当日中午在立法会外集结,下午2时左右陆续有示威者涌出马路及筑起路障,意图瘫痪交通。身穿黑衣黑裤及戴白色口罩的被告,则于当日下午3时许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公众入口外冲击警方防线,投掷雨伞、头盔和雪糕筒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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