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水利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农村供水,一手抓年度项目复工,最大限度保农村供水安全,加快实现“开春即开工”进度目标。
一、迅速安排部署,统筹做好农村饮水工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省水利厅把保障农村供水安全作为疫情期间的重要任务之一,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月2日,黑龙江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水利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按照当地政府对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2月17日,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通过线上办公等方式加快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前期工作进度,确保实现“开春即开工”进度目标;同时,还对水质检测和消毒、水源地防护、水厂和供水井房管理、供水单位供水管理及沟通协调信息报送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意见。
二、省政府审议通过《办法》,全力做好项目前期和运行管理
疫情防控期间,省水利厅及时掌握各地情况,加强指导,做到早发现问题、早解决问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一是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3月1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办法》,对供水与用水管理、水源与水质管理和水费收缴作出明确规定,为加快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督促各地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过印发通知和微信工作群,指导各地加快做好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查等前期工作,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充分利用网络办公,提高审批效率,为实现“开春即开工”做好准备。截至3月16日统计,全省47个项目县(市、区)均已开展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其中,39个已经完成编制,占比83%;32个已经完成审批,占68%;11个项目县已发布招标公告,占23.4%。三是维修农村供水工程。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各级水务局共检查农村供水工程2310次,派出检查人员3834人次,检查工程6416处,抢修、维修工程636处,投入抢修、维修资金328.45万元,抢修工程受益人口48.12万人。四是抽查千吨万人水厂运行情况。采取电话问询的方式,对全省千吨万人供水工程运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对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举报监督电话服务情况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三、各市县积极行动,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
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水利系统紧紧围绕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主动出击,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全省农村供水工程正常运行。汤原县对职工全员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疫情防控意识和防控能力。鹤岗市水务局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水质净化设备操作方法及流程图,指导供水单位科学操作水质净化设备,定期开展反冲洗。富锦市水务局印发《应对疫情农村饮用水水源应急预案》,优化应急业务流程图,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密山市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报送,落实岗位工作责任制,做好各乡镇农村饮水安全值班值守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供水动态和疫情防控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农村供水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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