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燃气集团获悉,2018年至2019年采暖季自采暖补贴第一次申报报表底数时间延长到12月14日,未申报用户可通过北京燃气APP中的采暖补贴报数功能或线下报数网点进行申报。
分户采暖燃气壁挂炉用户每年都要申报两次燃气表底数,第一次是在供暖季开始前,第二次是在供暖季结束后。本采暖季的第一次申报表底数的截止日期原本为11月14日,现延长至12月14日。尚未申报的用户需及时申报,如果用户未申报第一次表底数,采暖季结束后将无法在北京燃气APP中申报第二次表底数。
APP申报表底数流程
第一步,手机下载北京燃气APP,打开首页或用气界面点击采暖补贴;
第二步,按照图例要求填写实际表底数;
第三步,拍摄并上传燃气表底数照片,再点击保存;
第四步,保存成功,系统会提示“采暖补贴申报成功”字样。
无法使用APP的用户,可持燃气用户卡到北京燃气36家指定网点申报表底数,具体信息可在市燃气集团官方网站查询。
北京自采暖补贴政策
目前,北京市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政策仍然执行2006年发布的《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京政管字[2006]22号)文件的规定。
根据该《办法》,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方式,是指近年来新建居民住宅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或旧有居民住宅按照大气治理统一改造要求,每户单独采用燃气、电等清洁能源采暖的方式。
各用人单位凭职工所持职工房屋管理单位开具的《职工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核对证明》,按照《关于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计发及有关纪律规定等问题的通知》([2003]京房改办字第078号)确定的住房建筑面积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采暖季·人向本单位职工计发(劳资双方已有约定的除外)。
此外,为减轻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分户采暖居民用户用气负担,市政府决定对本市天然气分户采暖居民用户采暖用气予以补贴,以燃气供应企业两次入户抄表数据测算出采暖用气量(按我市户均住宅建筑面积、供热每平方米天然气单耗值计算,采暖用气量以820立方米为补贴上限),按补贴标准(0.38元/每立方米)计算核定补贴量后,燃气供应企业向用户予以等值气量补贴。
按户采暖季用气量820立方米上限计算,每立方米补贴0.38元,天然气按每立方米2.28元计算,户均补贴天然气等值量上限为137立方米。另从北京市发改委了解到,北京自7月10日起,居民用气每立方米将上调0.35元,对于居民分户自采暖用户,此次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后,补贴标准也相应上调0.35元/立方米。农村“煤改气”用户享受相同的补贴政策。
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此次每立方米0.35元的涨幅将全部予以补贴。也就是说,壁挂炉采暖用户和“煤改气”用户在820立方米以内的气量,总的补贴标准将达到每立方米0.73元,相当于与调价前相比并没有涨价。
按90平方米的房子、采暖季用气量1000立方米计算,此次价格调整后,预计将增支350元。按照现行补贴机制,对此次价格上调部分予以补贴后,用户采暖季实际增支为63元。
此外,北京市财政局会同市农委等部门,将进一步研究加大对农村“煤改气”用户的补贴力度,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确保不因气价调整增加农村“煤改气”用户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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