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江西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健康扶贫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表示到2020年,基本医保制度、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签约服务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明显提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长期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贫困地区群众健康素养明显提升。
逐步扩大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方案提出,我省将对大病患者进行集中救治,在继续实施10种大病免费救治,深入做好对贫困人口患食道癌、胃癌、直肠癌、结肠癌、肺癌、耐多药肺结核、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15种重大疾病实行专项救治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救治病种。2018年,将肝癌、尘肺病等纳入专项救治范围,年底前扩大到27个病种。到2020年,扩大到30个病种,实现贫困人口大病救治工作规范化。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
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有补助
方案要求,我省将对结核病患者确诊检查提供适当补助,在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设置贫困家庭结核病治疗专用床位,为贫困患者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品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药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实施晚期血吸虫病贫困患者免费救治,晚期血吸虫病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免费救治,救治费用按规定经各类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剩余费用按规定在重大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地方病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治范围。
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患者实施救助,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妇女和贫困县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全覆盖。
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力度加大
基本医保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大病保险要加大倾斜支付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允许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在乡镇卫生院门诊治疗,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
医疗救助要加大帮扶力度,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实施倾斜救助。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
参保居民在一级及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按65%左右报销,参保居民在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补偿不设封顶线。
将贫困地区未达标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国家全民健康保障工程支持范围,确保每个县(市、区)建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联络赣籍知名医学专家帮助县级公立医院建设603个重点专科。
争取到2020年贫困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推进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省所有医疗联合体和县级医院,并逐步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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