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12月12日起由民政部与中国残联联合开发的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正式在全国上线运行,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下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什么?2019年残疾人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是什么?
据悉,国务院于2015年9月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惠及全国1000万困难残疾人和1000万重度残疾人。
1、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两项补贴是通过残疾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届时要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其他材料。
2、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①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②低保家庭、低收家庭中持有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③低保家庭中持有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④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本人前12个月月均经济收入低于当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的1-2级的残疾人或3-4级的精神智力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包括:①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和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②持有1-4级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和持有1-4级伤残人民警察证的伤残人民警察。
各地区标准不同,仅供参考,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二、2019年残疾人补贴标准是多少?
2019年残疾人补助标准是由各省根据经济情况自行确定的,如果有符合条件的而且想申请的话可以去当地残联或者民政部门咨询一下,今天就列举几个地区供大家参考:
1、赤峰市
按照自治区民政厅通知要求,自2019年起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80元/人/月提升至100元/人/月,截止2018年三季度末,全市已完成审批的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4220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4617人,预计全市全年发放资金超1亿元。
2、济宁市
自2019年1月1日起,济宁市上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享有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一、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享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其他等级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85元。
3、日照市
经9月份召开的市委第51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先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20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用水、燃气、采暖补贴。
这次纳入补贴的对象为具有日照市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为:在原有的每月补贴15度电的基础上,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增加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区县两级财政按照5:5比例承担。
4、广西省
日前,自治区民政厅、残联、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提高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由现行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全区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继续享受补贴政策;同时,将全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者第三代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纳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同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从各地最新发布的通知看出,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大部分地区都会提高,一般补助资金有月发、季度发、半年发等方式,有的地方发放现金,有的地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有需要的不妨直接去当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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