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8日,长沙住房公积金发布了《关于贯彻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实施细则》,对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方式、缴存年限、审查征信情况、提取业务等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其中最高可贷额度依然保持60万元不变,该《细则》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关于贯彻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实施细则
附长金管委〔2018〕8号文件: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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