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种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同步推进,打响南繁规划落实攻坚战,南繁基地建设加快推进;组织开展国家良种联合攻关和遗传改良计划,产学研联合创新机制逐步完善;持续推进第三次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资源保护与利用得到加强;启动实施种子质量年活动,强化品种管理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种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步伐加快提速。植物新品种保护授权总量首次突破1万件,非主要农作物登记品种超过1万个,长期保存的种质资源总量突破50万份,种业科企合作和兼并重组加快,三大粮食制种保险补贴政策出台,种业对外开放进入新阶段,推进现代种业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2019年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按照中央1号文件、农业农村部1号文件部署,坚持以建设种业强国为目标,深化种业体制机制改革,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工作创新,优化种业发展环境,统筹推进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提升种业自主创新力、持续发展力和国际竞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畜产品有效供给,为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
1.加强种质资源保存与利用。做好国家级作物种质库圃资源收集引进、农艺性状鉴定、生活力监测、繁殖更新、入库保存与分发利用。推进国家级畜禽资源保种场区活体原地保种、基因库异地保种,加强家畜遗传物质保存,加强分子动态监测和种公牛个体识别监测保种。开展保种场区审验以及新发现资源鉴定,抓好地方畜禽品种特性评估分析,对列入国家级名录、未建保种场区的要尽快落实保种主体。健全畜禽遗传资源分类分级保护机制,力争应保尽保。组织举办种质资源保护培训班,强化舆论宣传引导。
2.加快实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继续开展第三次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行动,召开2019年工作部署会,启动北京、天津、河北、安徽、西藏、陕西(陕北)等6省份资源普查收集,开展浙江、福建、江西、四川、陕西、北京、天津、河北、安徽、西藏等10省份系统调查与抢救性收集,以及江苏、广东、浙江、福建、江西、海南、四川、陕西8省收集资源的性状鉴定、编目入库。以绵羊、牦牛等畜种为重点,开展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四川、云南等6省区青藏高原区畜禽遗传资源补充调查,尽快摸清资源家底。
3.完善种质资源管理体系。研究制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三年行动方案,起草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2030年)。加快修订《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建立可供利用种质资源目录公布机制。调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组成人员;启动种质资源库(圃、场、区)认证挂牌工作,推动种质资源科研人员和成果分类考核评价改革,探索设立资源专家岗位。指导作物种质资源库圃、畜禽保种场(区、库)及良种繁育体系规范化建设,推动省级资源库(圃、场、区)建设。
4.推进资源保护信息化管理。健全国家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系统,构建国家级种质资源库(圃)互联互通、空天地一体化的农作物种质资源监测体系。搭建全国统一的畜禽遗传资源信息监测平台,开展地方畜禽品种登记,加快将国家级畜禽保种场(区、库)及资源信息上图入库,建立健全畜禽遗传资源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实时监测资源群体动态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推动完善省级资源保护管理体系。
二、加快推进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
5.深入推进国家四大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制定玉米、大豆、水稻、小麦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五年计划,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为品种创新提供宏观指导。召开四大作物良种联合攻关工作部署调度会,总结经验做法,部署2019年重点任务,印发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具体措施、进度安排和考核指标;发布四大作物绿色品种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大豆高产品种规模化示范,机收籽粒玉米、抗赤霉病和节水抗旱小麦观摩,以及优质小麦、优质水稻食味品质鉴评推介等活动,推动品种更新换代。
6.扎实推进特色作物良种联合攻关。依托主产省级部门牵头组织,加快推进马铃薯、油菜、花生、甘蔗、甘薯、西兰花、青梗菜、香蕉、荔枝、火龙果、食用菌等11种特色作物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集中优势研发力量和资源,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大特色种质资源深度挖掘和地方品种筛选测试力度,加大主产区新品种现场展示和观摩推介力度,加快提升特色作物种业水平,服务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7.组织开展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启动实施畜禽品种振兴行动,制定畜禽良种联合攻关方案,召开畜禽良种联合攻关启动会,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畜禽品种振兴。推进生猪、奶牛、肉牛、肉羊联合育种攻关,加快全基因组选择育种技术应用,提高育种效率。支持地方品种和育成品种持续选育,开展育种评价示范活动。继续实施主要畜种遗传改良计划,加强核心育种场、良种扩繁基地遴选和管理。编制《中国畜禽遗传改良进展报告》,启动新一轮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编制,明确新阶段畜禽育种的思路和目标任务。制定并发布特色畜种遗传改良计划,加强特色品种资源选育利用。
三、加强品种管理和植物新品种保护
8.加强品种审定和登记管理。发布国家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管理办法,规范国家试验程序和管理,推进试验信息化建设,提高品种管理水平。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管理的通知,规范审定、登记、保护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印发关于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的通知,强化品种登记管理,推进标准化建设,开展登记品种跟踪评价,提高登记工作水平。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推广评价,发布2018年品种推广应用报告,做好2019年报告编制。组织开展畜禽新品种和配套系审定与鉴定,启动家畜新品系审定试点。
9.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加快推进《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修订,加强《条例》修订调研,做好修订草案的征求意见和上报工作。加快植物新品种授权速度,全面推进网上申请受理。组织新品种权复审委员会换届,修订完善复审规定,保障复审工作责任明确、程序规范、工作高效。积极探索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试点工作。开展中国加入UPOV公约20周年系列活动,总结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成效和经验做法。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提高全社会种业知识产权和品种权保护意识。
四、扎实推进国家种业基地和重点工程建设
10.扎实推进“南繁硅谷”建设。坚持高标准落实南繁科研育种基地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南繁科研配套服务区建设,力争将南繁保护区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快生物育种专区建设,推动南繁供地农民补贴、水利工程、制种大县奖励等政策落实。组织编制“南繁硅谷”建设工作方案,推动成立“南繁硅谷”建设协调组,召开“南繁硅谷”建设推进会,推进海南省编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支持南繁科技城和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建设,推动落实海南种业改革创新各项政策,打造种业改革开放先行试验区。做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南繁建设等考核工作。
11.积极推动种子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甘肃、四川等国家种子基地建设,组织认定第二批国家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并及时公布认定结果。组织开展制种大县奖励绩效评价,总结政策实施成效,研究建立动态调整和常态化支持机制。研究制定2019年制种大县奖励方案,探索部省共建制种大县奖励机制,推动省级种子基地建设。开展国家种子基地建设情况调查,争取将国家种子基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支持范围。加强三大粮食作物制种保险政策调研,推动保费补贴政策落实落地。
12.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推动印发现代种业提升工程规划。加快推进国家作物种质资源新库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畜禽资源保种场(区、库)。积极做好2019年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审批事项,强化项目管理,督促尽快开工建设,确保工程项目质量,提高建设投资效益。建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项目库,完善项目常态化监管机制。结合种业发展实际需要,统筹做好2020年新项目储备,建设一批现代种业标志性重点工程。
五、深化种业放管服改革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
13.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种业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完成网站内容更新;针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及资源进出口审批事项,精简审批材料和审批环节,加快推进网上审批,提高审批效率。与海关、植检部门加强沟通衔接,探索建立种质资源进口审批新机制,简化资源引进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全国统一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体系,完善直联直报系统,提高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水平。
14.扎实推进种业权益改革。支持种业科企合作,共建平台,共享成果,促进人才流动和成果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以推进种业人才分类评价为重点,调动基础性公益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加强种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种业人才统计和联络服务,探索建立全国和省级种业院士、研究员等高层次人才名录。推进国家种业成果交易平台建设,发挥平台成果公开交易、市场转化和创新引领作用。探索企业牵头、科研支持、权益按比例分配的产学研用融合机制,总结推出一批改革典型范例,强化宣传培训,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六、强化种业市场监管方式创新
15.加快推进数字种业建设。继续完善优化种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种畜禽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畜禽种业管理信息化。加快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种子价格监测、品种区试管理等板块整合和数据融合,与各省已有数据进行对接。探索构建品种综合评价、资源深度挖掘、市场多维度评价等智能模型,加快推广应用手机APP,实现种业数据多功能查询、智能化分析、个性化服务等功能一网通办,以信息化建设提升种业管理决策服务水平。
16.完善种业法规制度建设。修订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种子质量田间鉴定管理办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起草农作物种苗管理办法、种子质量认证管理办法、中药材种子管理办法、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推动最高人民法院尽快修订完善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问题规定;围绕种畜禽市场监管加强调查研究,摸清行业需求,梳理《畜牧法》配套规章并提出制修订计划。
17.健全种业质量标准体系。梳理现有农作物种子种苗和种畜禽质量标准,开展种业标准体系建设研究。以农作物种子活力、健康等指标为重点,修订种子检测技术规程及相关标准。完善登记作物种子检测方法和标准,建立健全审定、登记作物品种DNA指纹库和主要畜禽品种DNA数据库;探索MNP检测技术应用。开展畜禽种业质量管理现状调研,以猪、牛、鸡等主要畜禽良种为重点,推动相关标准制修订。以规范化标准促进质量意识提升,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
18.加强种业执法监督检查。选择重点作物,以种子标签、备案、登记为重点,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种子市场检查;以生产经营档案、品种真实性、品种权为重点,开展冬季种子企业监督抽查。以包装、标签、备案、档案等合法合规率为重点,开展市场规范性调查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反馈省级主管部门,推动落实属地责任,同步探索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重点地区转基因种子监管专项行动,结合互查暗访等方式,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开展种畜禽市场调查,以牛冷冻精液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种畜禽监管模式。
19.加大种业普法宣传力度。结合新种子法实施三周年和综合执法改革,遴选一批监管到位、办案高效、市场规范有序的先进基层单位,在有关媒体上进行系列报道。收集并公布一批假劣侵权种子典型案件,提高执法监管的震慑力。举办现代种业创新管理与建设培训班,探索建立全国种业监管专家库,加强种业监管问题研究和宣讲解读。以农业农村部转交地方查处案件为重点,探索开展案件办理质量综合评价,通报优秀和不合格案卷并督促整改,推动办案质量提升。
七、推进种业对外开放和国际交流
20.积极推进种业对外开放。推动落实2018版种业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优化外商投资管理服务,探索建立种业国家安全审查机制,进一步提高种业对外开放水平。跟踪国际种业趋势和跨国公司产业链模式,研判国际种业发展形势,了解目标国市场法规和政策环境,开展种业“走出去”专题研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协会及企业联盟的作用,谋划支持“走出去”政策,推动政府间合作,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研发合作。
21.推动种业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欧盟和有关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交流,举办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BMT工作组等会议,参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南制定。会同林业部门举办第12次东亚植物新品种保护论坛,介绍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成效,扩大国际影响力。做好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及遗传资源进出口管理,推进种业国际技术交流合作。实施外专局出国培训项目,推动种业协会与国际种业合作交流,做好承办2020年亚洲种子大会相关工作。
八、加强种业管理体系建设和机关党建
22.推进种业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国家与省级种业管理机构对接,建立职责衔接、工作沟通和信息交流机制,推动地方种业机构职能和资源保护、品种试验、检验检测等支撑体系建设。健全种业行业统计体系,加强用种供需调度,发布行情信息,做好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救灾调用。加强行业形势分析,推动种业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创设。编制2019年种业发展报告,开展“十四五”现代种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依托行业协会推进种业信用体系建设。
23.加大种业产业扶贫工作力度。落实中央巡视组要求及农业农村部扶贫工作部署,研究制定对口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切实做好西藏山南市扎囊县和昌都市八宿县、黑龙江望奎县、湖北恩施州安子村等对口产业扶贫工作,明确工作措施、责任分工和时间表。积极发挥种业单位、行业协会和企业在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新机制,形成种业系统推进脱贫攻坚的合力。抓好扶贫工作进展调度、信息报道和成效宣传。
24.加强机关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坚持党建与业务两手抓,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下决心把我国种业搞上去”指示精神,把“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落实在种业工作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理论政策和业务学习,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种业系统学习交流,弘扬“执着梦想、合作创新、奉献种业、强国富民”种业精神,推进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依法依规、勤政廉洁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狠抓工作落实,凝聚推进种业发展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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