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湖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9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调整情况,表示城市低保指导标准不低于500元/月。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城乡低保标准和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进行调整,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全省城市低保指导标准由不低于470元/月提高到不低于500元/月,农村低保指导标准由不低于3480元/年提高到不低于3700元/年;城乡低保救助水平同幅分别由人均不低于320元/月、185元/月提高到不低于340元/月、197元/月。
同时,根据国家贫困人口脱贫收入标准的目标要求,结合我省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实际,经省扶贫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统计局等部门测算评估,省委、省政府明确2019年全省贫困人口脱贫年人均纯收入标准由3400元调整到3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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