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意见》从严格防疫监管、严格检疫监管、严格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加强猪肉生产各个流程的防疫管控。
在强化生物安全防护方面,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等手段,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养猪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总结推广非洲猪瘟防控技术方案,指导建立并落实封闭管理、清洗消毒等关键防控制度措施。督促养猪场户规范报告疫情,做好疫情处置。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屠宰、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
严防餐厨废弃物(泔水)直接饲喂生猪。建立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模式,完善各环节工作记录,细化落实全链条监管责任。构建产生者付费、处理者受益的长效机制。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引发疫情或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并追究监管责任。
同时,《意见》要求严格检疫监管,强化养殖屠宰环节检疫监管,合理布局检疫申报点,建立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落实检疫申报主体责任。强化境外疫情防堵。密切跟踪国际非洲猪瘟疫情动态,加强国际运输工具、快件、邮件、跨境电商及携带物等查验检疫。
郑重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仅为生活热点内容更加丰富,非鸭寮街观点。如信息标记有误,欢迎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