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河北衡水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透露我市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面调整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0.8%,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3.1%。目前,各县市区调整救助标准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
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分三个档次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季铁庄介绍,此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遵循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调发展、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衔接等原则,对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幅度实行分类指导,逐步缩小城乡保障水平差距和地区间保障标准的差距。这次提标重点加大了扶贫开发重点县的调增幅度,提标后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均保持高于国家现行扶贫标准。
调整后的城乡低保标准,主要划分为三个档次:
第一个档次是基本档次,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枣强、故城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为基本档次,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10元/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4400元/年人的指导标准,略高于省定的要求。
深州、安平、景县为第二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1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68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4900元/年人;
桃城区、冀州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为第三档次,在基本档次基础上上浮不低于20%,城市低保标准达到74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5300元/年人。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同步提高
在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同时,对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照“县(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 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桃城区、冀州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调整为每人每月970元,深州、安平、景县调整为每人每月890元,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枣强、故城调整为每人每月800元。 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桃城区、冀州区、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调整为每人每年6900元,深州、安平、景县调整为每人每年6360元,武邑、武强、饶阳、阜城、枣强、故城调整为每人每年5730元。
新标准落到实处,有效助力脱贫攻坚
截止到6月底,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8079人,农村低保对象45534人,各县市区均已按照新标准补发落实到位。目前,我市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人均补差水平均可达到全省中游以上水平。其中,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7993元/年人和4848元/年人,比调整前分别提高了781元、600元,分别增长10.8%、14.1%;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人均补差分别达到了4792元/年人和3024元/年人,比调整前分别提高了553元、120元,分别增长13.1%、4.2%。 这次社会救助标准调整是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提高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强化了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使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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