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新规征求意见,提出农民工工资每月至少足额发1次,逾期不支付加付至少50%赔偿金,拖欠农民工工资拟每日加付利息等新规定。力保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拟每日加付利息
劳动用工全面实名制、使用农民工需交工资保证金、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正在人社部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简称条例),有望将这些举措完善并用立法形式确定下来。条例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至今年9月12日。
人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要基本实现农民工实名用工、按月发工资、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二、如何解决施工方欠薪?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的高发地。对于如何保障工程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拟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开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时,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按期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办法,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单位适当提高存储比例。
工程建设领域还将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应当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通过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进行用工实名登记及管理。未订立劳动合同并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以及未在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开具银行或保险公司保函的将被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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