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8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贵州省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价格支持政策措施》(黔发改价格〔2019〕976号),涉及农产品、供水、能源、交通运输、通信、教育、文化、兜底保障等8个领域,以此助推贵州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在农产品领域,出台2条支持政策,主要是建立完善农产品价格监测大数据平台,及时向各类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推送我省主要城市、对口帮扶城市和周边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等地农产品批发、零售价格,推动农产品价格监测数据在农业产供销环节应用。同时建立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传递农产品成本、价格动态,推动调整种养结构、实现农产品优质优价。
在供水领域,围绕健全农村集中供水价格机制和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出台6条支持政策。如对农民生活用水价格原则上实行成本水价,贫困村可实行运行维护水价;统筹协同推进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机制,全面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在能源领域,涉及用电、用气共有6条支持政策。用电方面,继续对农业生产实行支持性电价政策,在农田旁建设的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用电等,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茶叶、食用菌、生态畜牧、蔬菜、精品水果等农业特色产业用电,2020年底前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等。同时将新增农村电网投资和运维费用纳入输配电准许收入,支持电网企业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力度。用气方面,将加强农村管道燃气价格监管,在有效压缩供气环节的基础上,从紧合理定价。
在交通运输领域,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从完善农村客运价格政策方面有4条支持政策。如农村客运执行与城市公交相同的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农村客运票价严格实行政府定价并保持基本稳定,春运和节假日期间不得加价;核定分段票价和全程票价等。在通信领域,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对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切实提高农村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在教育领域,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困难学生实施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并鼓励出版和发行单位为其免费提供教材。在文化领域,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底。在兜底保障方面,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
据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贵州是全国首个针对脱贫攻坚出台一揽子农业农村价格支持政策的省份,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府定价制度、因地制宜创新完善价格机制,更好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激发农业农村要素、市场主体内生发展动力,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助推贵州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贵州省全力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农业农村价格支持政策措施
一、农产品领域
(一)创新运用农产品价格监测数据。建立完善全省农产品价格监测大数据平台,积极推动监测数据在农业产供销环节应用,及时、准确、全面汇集省内以9个市(州)中心城市为主的各主要城市、各对口帮扶城市,周边直辖市、省(区)省会(首府)城市等地的农产品批发、零售价格,实时推送至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有效释放价格信号,帮助贫困农民增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二)建立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围绕我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链发展布局,建立完善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传递农产品成本、价格动态,引导农民科学安排生产、合理调整种养结构,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实现优质优价,切实提高经济效益。
二、供水领域
(三)健全农村集中供水价格机制。1.农村集中供水基础设施具备完整的制水设备和输配管网并由供水企业等主体统一运行维护的,供水价格可参照城镇供水价格进行管理,对农民生活用水价格原则上实行成本水价(不计利润),贫困村可实行运行维护水价(只补偿制水和输配成本,不计期间费用和利润)。2.建立提升农村供水服务质量激励机制,推进将农村地区重点是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等指标与供水企业收益率相挂钩。3.当地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管理单位进行合理补贴,对水源条件差、工程建设难度大、成本高、人口居住偏远分散的地区,补贴力度应进一步加大。4.对于水费收入低于工程运行成本、维修养护问题较为突出的地区,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县为单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所需资金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筹集,以确保工程持续运行。5.城镇供水管网设施向农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实行县域内供水同网同价、供水服务均等化。
(四)统筹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既要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正常运行,也要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全面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协同推进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四项机制,扎实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保障田间配套、“五小水利”和高效节水灌溉等水利工程基础设施长期良性运行,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省工省时和增产增收。
三、能源领域
(五)继续对农业生产实行支持性电价政策。1.保持现有电价用户分类不变,继续单列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维持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业排灌用电价格持续处于较低水平。2.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种植(饲养、养殖、捕捞等)用电,以及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在农田旁建设的农产品产地预冷库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3.到2020年底前,茶叶、食用菌、生态畜牧、蔬菜、精品水果等特色产业生产企业用电继续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六)完善促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的电价机制。支持电网企业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资力度,电网企业新增农村电网投资纳入输配电有效资产,运维费用计入输配电价准许成本,按规定计列农村电网维护管理费,进一步提高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增强对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项目用电保障。
(七)加强农村管道燃气价格监管。1.在供气环节有效压缩的前提下,通过对配气管网最低负荷率和准许收益率进行严格控制,从紧合理制定农村管道燃气价格。2.城镇燃气配气管网向农村延伸的,管道燃气价格实行同网同价。农村燃气独立成网的,原则上应不高于城区价格。
四、交通运输领域
(八)完善农村客运价格政策。1.坚持农村客运的公益属性,保障农民群众“行有所乘”基本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农村客运应推广使用经济适用车型,执行与城市公交相同的税费优惠和政府补贴,保障农村客运油价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给农村客运经营者。2.农村客运票价严格实行政府定价并保持基本稳定,春运和节假日期间不得加价。3.已设置招呼站等中途停靠站点的地方,应分别核定分段票价和全程票价,确保乘客出行公平负担。4.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的区域,可结合地方公共财政补贴情况,实施特定的公交票价优惠政策。
五、通信领域
(九)推动精准降低通信资费。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进一步加大惠民举措,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切实提高农村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最大优惠,助力网络精准扶贫。
六、教育领域
(十)切实落实教育支助政策。1.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2.鼓励出版和发行单位为上述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及教辅材料。
七、文化领域
(十一)延长有线数字电视收费优惠政策。到2022年底前,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仍按贫困户标准执行。
八、兜底保障
(十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物价走势,提前安排财政预算,确保价格临时补贴资金足额到位,提高补贴发放的时效性,有效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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