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关系到亿万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公正与和谐稳定。但在现实中,农民工维权时往往面临证据不足、难以取证的问题。而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针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
一、《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主要包括哪几个方面?
1、专用账户制度
《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2、《条例》明确了总包代发,主要解决农民工工资怎么发、发到手的问题
《条例》减少工资支付环节,要求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的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发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确保工资发到本人的手里。
3、实名制
《条例》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或者分包单位依法与所招用的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实名制的登记和管理,如实记录施工项目实际进场人员、考勤情况,这是规范劳动用工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专用账户制、总包代发制实施的基础。
4、工资保证金
在工程建设领域,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规定的缴存比例来缴存工资保证金,发生欠薪时,经责令支付而拒不支付或者是无力支付的,由主管部门启用工资保证金予以清偿。为了解决企业负担,《条例》规定,保证金采取差异化的缴存方式,还可以通过金融机构保函来替代。
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亮点是什么?
亮点之一就是用法规来解决农民工欠薪之后证据不足的问题。《条例》从三个方面对证据不足作出明确规定,这些规定针对性很强,有望让农民工讨薪变得更容易,甚至农民工没有证据也能拿到欠薪。
首先,《条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也就是说,通过用工实名制以及规范工资支付等,来防止出现农民工证据不足的问题。?
其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这一规定的言外之意是,不管农民工有没有维权证据,用人单位必须要保存相关证据。要求保存这种证据,既便于执法部门今后核查,同时,对用人单位也形成了一种约束。
再次,还有类似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即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拖欠工资存在争议,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劳动合同、职工名册、工资支付台账和清单等材料;不提供以上材料的,用人单位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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