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在南宁召开。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的要求,部署我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会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郑杰忠宣读专项行动方案并作动员讲话,农业厅副厅长、巡视员郭绪全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局局长侯国广通报有关案件情况。
会议指出,这次专项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近期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按要求组织开展好,严厉打击、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为建设安全、绿色、高效、法治、和谐的广西美丽国土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要抓住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明确核查任务。各市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全面梳理辖区内设施农用地情况,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现象。结合全面清查工作,对在集中清查整治过程中发现认定的私家庄园、“大棚房”和违法违规扩建的大棚看护房,要认真组织整改,发现一个处理一个,边查边改。要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依责,细化监督措施,明确监管对象,将监管责任层层压实。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密切协同配合,坚决彻底打好清理整治攻坚战。一要站在“两个坚决维护”的高度,坚决制止农地非农化乱象,牢牢守住,决不容许触碰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了解本地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把问题拎准,把整改落实。二要严字当头,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对于触碰耕地红线获得个人违法利益或由于渎职、失职导致违法问题后果严重的责任人要坚决查处,坚决防止姑息迁就、袒护包庇。三要深刻汲取教训,建立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切实将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地要结合专项行动,深入分析研究各种问题产生的根源,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实现全过程监管。
此次专项行动从8月至12月,分四个阶段,8月底为准备阶段,9月至10月为排查及调研督导阶段,11月至12月为查处纠正阶段,12月底前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
各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各市农业局副局长,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有关处室负责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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