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视频平台上,如果输入“校园日报”、“课堂日报”等关键词,往往会有很多以中小学校园生活为背景的视频。有的传达青春活力,有的则充满网络笑话的表演。痕迹,场面尴尬。记者发现,部分“表演”视频仍是学校教师。他们利用学生来获取流量,他们的最终目的是谋取个人利益。
课堂拍摄学生成为演员
“提出这句话的人是谁?错了!大错特错!” 镜头里,老师向学生们抛出了一个问题,却得到了两个错误的答案。当观众以为视频是在记录中学课堂的实际教学时,视频突然换了风格,两名学生伴随着歌曲《大错特错,别来了》在教室里翩翩起舞。显然,视频是从一开始就绘制的。如果你在平台上寻找它们,这样的“表演”视频会出现很多。
老师拍摄的一段视频中,全班都在配合她演“黑道老大”
这些视频有的只是两三个老师和学生之间的表演,有的则需要全班来演演员。在一个视频中,一位女教师坐在一个班级的学生中间,似乎是在自学。伴随着一句“你太无礼了,你背后的都是你的小弟弟吗?”,女老师拍了拍手,全班同学“刷”的一声站了起来,还有一些学生帮助老师。戴上太阳镜和皮大衣。就像冥界一样。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学生们所谓的自学只是假装拿着笔。很多学生连笔都不动,等待老师的“命令”。老师似乎对这个视频的效果很满意。在评论区,
另一个名为“XX老师”的视频账号包含大量班级学生的视频。内容不是如何辅导学生,而是师生之间的“调情”。开户之初,老师只是在拍下课后的日常生活,但在某段视频拍到了班上一位漂亮的女学生后,点赞数顿时暴涨。从此,女孩成了几乎每个视频中出现的“交通密码”。
大部分拍摄视频的老师账号都会在简介中注明:“视频都是课后拍摄,不占用学生上课时间。” 但也有网友表示怀疑,这是否至少占用了学生课后的休息时间?据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绍,即使不讨论占用时间的问题,教师拍摄学生视频并将其发布到网上的行为有点不妥,而且很容易暴露孩子的隐私。“在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新增的第五章特别提到了网络保护的内容。其中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的个人交往,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教师在网上发布学生视频时,是否征得家长同意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此外,第七十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网络文字、图片、音像等手段,通过网络欺凌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未成年人形象。” 宗春山认为,如果像视频里那样,老师主动让学生接触网络环境,让学生在某些情节上配合,其实是把学生变成了大众娱乐对象,对他们来说很容易。受到网友的侮辱或言语攻击。这对学生的身心发展非常不利。
白天老师,晚上主持
在中小学校园拍摄视频是否合适?抛开隐私暴露的问题不谈,有网友认为,师生一起拍视频,有助于拉近师生距离,不必过于苛刻。但记者发现,也有教师制作视频,为自己带来流量,方便后续盈利。
“合作请加微信XX号,注明目的和品牌。” 许多拥有大量粉丝的老师在他们的帐户资料中都注意到了这样的项目。记者尝试加一位老师的商务合作微信,显示“对方加好友太频繁”。有的老师会给出“找我合作某平台”的链接。点击后可以看到这是商家向视频博主发布商家推广任务的平台。一些老师显然已经接到了晋升任务,并在视频中打了广告。其他人在平台上开设了网上商店,出售零食和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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