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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亡母注销号码被要求本人办理 每个人的状况?

  这两天在网上看到一件事情让人大吃一惊,某女士去移动营业厅给死去的母亲注销手机号码,同时,带上了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户口销户证明等材料,结果移动营业厅的工作人员看都不看,直接让女士母亲本人去办理。

  看到这简直是荒谬至极,一个死去的人如何亲自来办理业务?何况人家还带了死亡证明材料,为什么连看都不看直接拒绝?

  同时这样荒唐的做法,简直是对人家死去母亲的不尊重。我们都说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有时候我们是不是应该学会随机应变,换个思维处理问题呢?中国移动真的让人失望至极。

  #为亡母注销号码被要求本人办理#都拿着火化证去了,还让本人来?本人真来了,你敢办吗?这话说得极其荒唐!证件就是用来证明的,不然办那么多证件干嘛?这样荒唐的事发生了一次又一次,从证明你妈是你妈,到现在屡禁不止,说到底就是店大欺客,故意刁难。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对这样的事做出处理,不然以后类似的事情还会发生。

  5月16日,广东广州,一女子母亲去世后,手机号码未办理停机,所以每个月都会被扣取费用。于是,女子带了火化证、死亡证、户口本、身份证到营业厅办理注销,可是柜台工作人员连看也不看,声称要求本人来办理。

  不管是谁听到工作人员的回复,都会像女子一样恼火的,这明显是不尊重已经离世的亲人。如果人家没有去世,还用办理注销吗?

  虽然女子所说的“人都已经走了,来不了”可能会有一些歧义,误认为是出远门或者出国之类的,但是人家有各种证件,劳驾你动手看一下不就可以了吗?

  前一段时间,吉林的潘女士在丈夫病逝后,前往抚松县泉阳镇某银行想查询丈夫的账户情况。她出具了户口本、结婚证,对方却表示,该证件无法证明二人系夫妻关系,需要街道开具证明才可以。难道民政局发的结婚证不能证明其关系,街道办很清楚辖区每个人的状况?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死亡证等等,这些证件都无法证明,那这些出自国家机关的证件岂不丧失了其权威性?

  从证明“你妈是你妈”,到证明“我女儿就是我女儿”“我丈夫就是我丈夫”,类似的事件屡屡发生,虽然国家三令五申却仍然屡禁不止。这说明整顿力度不够大、规定不够细。

  如果办事部门,服务行业,能真正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首要地位,这些“奇葩证明”才会彻底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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