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4.27日山东聊城市,某路段交警在执勤时,发现一红衣男子鬼鬼祟祟上了警车,随后快速下车准备离开现场,不曾想,这一幕已经被正在走向警车的交警察觉到,并且开启了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了。
交警随即叫住了该男子,并询问他到警车上干什么,男子解释自己没有上警车,只是看了一下,交警走到车前,打开车门,发现了放在车上的一部手机不见了,要求该男子把手机交出来,男子不情愿的从裤子口袋拿出一部手机,但是解释这是他自己的手机。
交警接过手机,要求男子跟着自己,然后一同走向了该路段正在执勤的其余交警处,等走近以后,交警现场拿出手机询问其余交警这是谁的手机,其中一名交警认出了这是自己的手机。此时该男子也无法狡辩了,在失主交警取走自己手机后拨打了110,随后该男子也被要求在警车上等待110的到来。
该男子简直胆大包天啊,偷东西居然偷到了警车里,偷到了交警头上,这一下算是栽得透透的,交警执法记录仪现场记录了整个过程,,记录了该男子从警车上下来到兜里掏出手机交出来,再到失主交警认领手机,该男子可能怎么都想不到自己竟然遭遇这么快抓获破案吧!
还是那句话:罪恶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不论是谁都要遵纪守法,做合法公民!
近日,山东聊城,一名执勤交警在维护处理交通秩序时,将警车停放在路边,车门没有关闭,该名交警在录制现场情况时,发现一名穿红色衣服男子鬼鬼祟祟从车里拿了手机。
随后交警一边录制视频一边呵斥该红衣男子,可红衣男子并没有承认自己偷拿手机的行为,还声称自己没有干什么,在交警严厉要求并强调自己一直录制着视频,该红衣男子才不情愿的将偷盗的手机拿了出来。
交警要求红衣男子继续从兜里往外掏,并联系同事拨打110报警,这时男子又拿出一件偷盗的物品,被交警请上警车关闭车门等待110的到来。
这名红衣男子真是偷胆包天,竟然都偷盗到警察的身上,真是无孔不入什么都敢偷,好在全程被交警录了下来,可见现在录像监控的重要性。
大家看到穿着警服的警察怎么还要打110报警呢,这是因为公安机关内部也有着明确的分工,交通警察的主要职责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执法,对于涉及盗窃等治安或刑事案件需要由辖区派出所或刑警队来进行处理,当然对于紧急情况下的突发异常也有权力进行控制并转交相关处室。
该男子的行为属于盗窃,应当依法进行处罚,需要对该男子盗窃的物品进行价值鉴定,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数额则予以刑事立案,如果达不到则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山东省刑事立案标准,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为1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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