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很长时间里,职业打假人这个词我一直以为是一种极个别的现象,至少在我的身边,从来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情。
但是随着重庆150碗扣肉被索赔5万元事件发酵以后,我注意观察到,真的有那么一大批人在从事着这样一项所谓的工作。
比方说,这条消息里,他们对六家竹笋制品商户知假买假索赔金额高达100多万,可以简单的判断出,他们的目的就是谋利。
我看了一下评论,大多数人对这些职业打假人提出了异议和诟病。
不过这次的竹笋制品和毛妈妈扣肉还是有一些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这个竹笋制品确实在质量上存在问题,那就是二氧化硫超标。
而毛妈妈扣肉,目前反映出的问题仅仅是标识不清,我认为二者之间还是有差别的。
那么如何看待这类事或者说类似的现象呢?我想我们对此要冷静客观看待,要从其事物存在的最本质的角度去考虑,以这个竹笋为例,二氧化硫超标,说白了这就属于劣质产品,属于假冒伪劣的范畴,那么那么对于这种情况,实际上应该对企业重罚甚至取缔。
而消费者或者是职业打假人提出索赔,我觉得是正当的、正义的,也是理所当然的。
我特别还强调一点,那就是不要刻意去强调是消费者还是职业打假人。
消费者也好,职业打假人也好,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商家的产品存在问题,至少还是瑕疵,才能导致事情的发生,这是根本的原因。
而消费者索赔或者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索赔,在性质和道理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当然,我建议还是对具体的质量问题和瑕疵有区别对待。
像毛妈妈扣肉仅仅是标识问题,那么是否可以降低赔偿额度?比方说不是十倍,而是一倍,至多两倍,而对于竹笋二氧化硫超标,则正常按十倍赔偿是合理的。
在这个问题上,我还是支持职业打假人,主观上他们确实为了牟利,客观上有效的打击了假冒伪劣商品,还是有积极作用的。
轻轻松松获利几十万,我好像找到一条快速致富之路。
重庆的谭某之前是做竹笋生意的,亏损上百万元。
为了还清债务,他在重庆某市场几家商铺购买了10多万元的“清水脆笋”,后以产品二氧化硫超标为由,将供货商告上法庭,索赔130万元。
有没有一起搞的?随便去市场买点东西,然后找毛病索赔。连续搞几次,开豪车住豪宅不是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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