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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三无产品,不就想要讹一笔?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小惊吓了一跳,我也会做很多熟食,天天想怎么在网上去卖?看了光明网的这篇文章,我彻底放下了这个念头。

题目是:

婆婆做出传统美食,儿媳拿到网上出售,没想到引来巨大的麻烦。

大概意思是:重庆王女士婆婆做了150份扣碗类熟食产品在网上卖,但因没有标注产品相关信息,被买家举报为“三无产品”,告上法庭,王女士败诉,要退还4500元货款并给予十倍赔偿,一约五万元。王女士表示要上诉。

王女士称,他家店开了好几年,口碑一直很好,以前售卖的各种食品包装上都按规定标注了食品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这次的客户要150份,因为是新推出的产品量多,时间紧,她来不及准备有上述信息的标准包装,没想到这成为对方的把柄。王女士怀疑对方是职业打假人。

散装纸食品也是要有标签的。要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王女士说,因为那个人要的多,她没来得及去做有标签的标准包装。结果被对方告上了法庭,王女士败诉。

从这件事上看出,你的生意再怎么好,再怎么忙,都不能忽略包装的问题。现在人们对食品安全已经很重视了,遇到这种情况,人家把你告上法庭,你再怎么有理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举着打假旗号,实则行敲诈之实!对于这种无良的“职业打假人”,就不能给他得逞的机会!我们的法律也绝不能成为这类人的保护伞。

近日,上游新闻曝光了一则“职业打假人” 邵某举报小商贩王老太出售“三无产品”案。

事情的经过大致是:重庆忠县王老太摆摊卖本地熟食,顺便注册了微店,邵某买了3份吃后,看包装没标签,就一下子买了150份,寄到后拿着手机拍照整个拆包过程,并举报“三无产品”,不仅要求退还4500块的货款,还要求10倍赔偿。一审法院采纳了邵某举报,认为王老太所卖扣肉,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支持邵某诉求。

王老太请的律师收集上诉材料时发现,邵某乃职业打假人。之前已采取类似手法,从不少店家身上“赚”了钱。

对此只想说:按这种判罚,是不是从美团上卖外餐的小摊小贩都关张得了?顾客从美团上订餐后,收到简易包装都可以去举报?

更何况,邵某:

一是举报的动机不纯,如果说之前作为顾客,先买了3碗吃了没事。那么再买150碗是什么意思?自己能吃下去吗?相信大家心知肚明,无外乎觉得找到了发财之路!

二是举报不合理。王女士包装是不符合标准,但王女士只是小摊贩,提供只是美团订餐似的外送,保证质量没问题,包装上不撒汤撒水就行。邵某明知质量没问题,却挑包装“三无”的理,不就想要讹一笔?

更何况,面对一个靠挣点小钱养家老太太,这样做良心不疼吗?看这老太太痛不欲生的哭泣,没有感觉吗?如果那是自己的老母亲,风里雨里的摆摊挣点小钱被别人讹了,自己又是什么感受?

常玩火的人,到头来只会引火烧身。欺负弱者,到头来会被见义勇为者群殴。法律是规范秩序的,不是为某些人用来钻空子发财的!纵使能发一次,但绝不会让你再发第2次,第3次!

当然,王老太也要从这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尽管店里各类土特产熟食质量没问题,但对于大批量采购,也要问清对方是自己食用?还是用于市场销售?

如果用于市场销售的话,还真的需要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包装,并注明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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