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4日这个农历七夕节的晚上,对感情纠葛处理不当引发舆论风波的艺人霍尊通过微博实名认证“霍尊文化传播工作室”账号于当晚22时36分发布信息称,“请伤害到此为止吧!”并在下方附了微博长文,还主动回应了网友对他给前女友陈露的分手费质疑。
对于这场感情纠葛,孰是孰非暂且不论。但一方当事人以给付分手费作为结束双方关系的条件,这样的事情并不鲜见。除了曾经喧嚣一时的吴秀波被女友敲诈风波之外,在日常生活中,男女感情破裂约定分手费、甚至因此对簿公堂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对此,北京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兆庆在其“兆庆律师团队”微信公号上就“分手后可以要分手费吗?”“敲诈勒索的红线在哪?”等法律疑点问题做了解读。
1、什么是分手费?
“分手费”并非一个法律术语,而是生活中经常提到的一个词汇,它常指一方在分手时基于道德自省,主动或者被动给付对方的费用,通常出于补偿、止损等目的。
关于分手费或者青春损失费,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一方自愿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法律既不禁止也不干涉,这种补偿属于自然之债,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是否实际履行更多地依靠道德自省。但若一方以恋爱、同居为由主张另一方支付分手费,一般不被法院支持;若是婚内出轨所约定的分手费,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更难以受到法律保护。
2、什么是敲诈勒索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274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犯罪构成要件是:
(1)、行为人在主观上有犯罪故意,有非法占有他人公私财物的目的;
(2)、行为人在客观上对被害人实施了恐吓、威胁或要挟等勒索财物的行为。
其中,“威胁”是指以恶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处分财产;“要挟”通常是指抓住被害人的某些把柄或者制造某种迫使其交付财物的借口。
3、何为正常的索要分手费?
即索取一方向对方索要财物具备合法的原因和目的,比如在没有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分手费协议;一方遭受另一方情感欺诈的;双方达成一致,被索要一方自愿给付的等。
4、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其给予第三者的分手费,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
为了维护公序良俗,法律对婚外情所涉财产关系的限制比较严格。司法实践中,若夫妻一方婚内使用共同财产支出分手费,实际上已经损害了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以赠与行为侵犯其夫妻共同财产权为由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刘兆庆律师团队表示,如此来看索要分手费一般是有效,但要是方式方法不对,就可能违反法律了!
霍尊版的与陈露恋情纠葛要点如下:
1. 钱的问题
霍尊说这些年一挣钱就会给陈露零花钱,后来零花钱高达五位数,平时也会给她买奢侈品。也就是说霍尊这些年也在陈露身上花了不少钱。同时承认恋爱期间陈露有花费,但是认为没有二三百万。
2.陈露索要900万一事
分手八个月后,陈露拿着露天记录找霍尊,也就是后来曝光的霍尊群聊记录和涉及《披荆斩棘的哥哥》节目的内容。陈露首先提出要钱,并去霍尊工作室签了合同。(这里霍尊配了陈露要钱的微信截图)
霍尊打了58万以后,和朋友聊了这事。朋友认为陈露可能受人指使敲诈霍尊。于是出于保护陈露的目的,找了律师和陈露谈解除合同的事。
3.群聊内容
霍尊说群聊内容是自己瞎说的,是想编造一些性经验让人觉得自己很男人。并用自己仅剩的健康保证和陈露在一起期间没有出轨。而各种“精”是平时开玩笑的时候说的,管男人也这么叫。
同一个故事在两个人的描述中不同的画风,女孩心里一肚子苦水,男方心里一肚子委屈。
其实这件事从最开始就很蹊跷。
在《披荆斩棘的哥哥》官宣霍尊为嘉宾的第一天,已经分手一年的陈露官宣的和霍尊的恋情。她期望的是什么结果呢?
这件事是引起了关注,但是关注其实不大,大家觉得这是普通的艺人恋情而已。之后,陈露以自己受网暴苦不堪言为点开始了对霍尊抛弃九年初恋的爆料才引起的轩然大波。
但是这份爆料中涉及的感情纠葛也不算把霍尊捶死,失恋这件事毕竟很多人经历过。霍尊也发了回应。所以《披荆斩棘的哥哥》节目播出的第一期还是有霍尊很多镜头。
等到《披荆斩棘的哥哥》播完以后,陈露的那封长文里曝光了霍尊群聊记录,渣男形象深入人心。
现在复盘这件事,陈露说她只想要一个道歉,这个口吻和都美竹还挺像。但是她真的是只想要一个道歉吗?她要的就是毁掉霍尊,就是鱼死网破啊。
霍尊的退圈及道歉声明发出后,踩他网友的评论是:你就是渣男,你就是对不起陈露,你就是道德败坏!
而也有很多网友站队霍尊,表示相信霍尊所说为实情,觉得把一段恋情闹到今天这个地步,女方有错,需要道歉。
现在大家就期待这女方的回复了。
我个人很理解陈露的心情,一个女孩付出自己最宝贵的时间,最后分手这么难看真是接受不了。
但是我觉得把一些私密的聊天记录拿出公之于众实在不太合适。有谁敢把自己和朋友和恋人的私密聊天记录公之于众,接受大众的审判。
另外陈露的那个朋友王萌,是陈露失恋之后认识的。一个女孩失恋后怎么面对接下来的人生确实会受朋友影响,很明显王萌一直希望陈露强势应对,她本人甚至比陈露更强势。你伤害了我,我也不会让你好过。
有这样的朋友在身边,陈露从拿聊天记录向霍尊要经济赔偿,到手撕霍尊,后面的一系列事情都很容易理解了。因为这达到了你伤害了我,我也不会让你好过的结果。
作为吃瓜群众,我们从中可以反思的是如何面对一段恋情。
开始要谨慎,要真心喜欢,钦佩对方才开始恋情,而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所以我就也有点表示。这一点特别是对男生,因为女的一爱就刻骨宁心,分开也是粉身碎骨。
恋爱中的思考,恋爱是一个互相了解的阶段,有觉得不合适的地方就尽快讨论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不要耽误人家时间,把伤害减到最低。
分手时心存感恩,“感谢陪伴”这句话也别只是说说而已,对方日后需要什么多帮助帮助。从多年恋人到陌生人的转变太突然,谁的心里也接受不了。
霍尊主动退圈了,还发了一篇长作文,作文里他没说,露露给他花了300万的事!只说自己给露露买东西!
他没说900万协议的内容,和律师的威胁!可露露报警了,有证据!他只说了,这事情影响了他的亲朋好友,没说这9年女友是怎么陪伴他的!
现在网友就是分两队,一队就是支持女生,女生付出的9年青春和钱不但没有得到回报,反被敲诈,霍尊不退圈,天理不容。
另外一队站霍尊,两人刚在一起,确实喜欢陈露,但后面见识的人和事多了,视野开阔后想追求更好的姑娘也是正常。
花了女方钱,该赔就赔,该道歉就道歉,霍尊做得最错的事情就是没有选题体面分手。
即便这样霍尊的“渣”,仍然停留在私德范畴,没到要坚决拍死的地步。
赚了钱给妈妈买别墅而不是婚房,天经地义;
“没分手,受道德约束所以不能出轨,不能对不起陈露”,说明还是有道德感的;
2020年9月分手,11月开始约其他女孩,不算出轨;(我朋友说恋爱期间只能是移情别恋)
与哥们在群里开黄腔,虽然有些不堪,但也不算太毁三观;
背后吐槽圈中人事,也在普通人的正常范围,除非他是圣人。
总之根据目前陈露的爆料,没有吸du,没有嫖娼,没有家暴,没有让女友怀孕流产,没有在恋爱期间(请注意不是婚姻期间)劈腿。
到目前为止,可以看到的,在道德或法律上可以拿来和霍尊搞事情的,只有陈露的单方面陈述:为了捧红霍尊,为他花了二三百万,9年青春喂了狗。
但感情这东西很奇特,不爱了就是不爱了,任是时光倒流也拉不回来。
霍尊事件的实质,说到底是一段由于双方不平等付出而产生的情感失控。
这种失控在现实中经常可以见到,但是任由其发展却是可怕的。
我很理解女方这种爱而不得的痛苦和愤怒,但是得不到的东西,是不是一定要毁了他?
我的意见就是:在感情的世界谁没有辜负过人,或者被人辜负过?
不管男女对待感情的时候,爱时请深爱,真爱;不爱时请干脆利落分开,不要拖拖拉拉的,到头来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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