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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侮辱攻击袁隆平院士被封号1年 网友们评论是亮点!

每经AI快讯,据微博管理员消息,今天,站方发现有部分账号借有关媒体误报道有关袁隆平院士的不实信息之时,在微博内发布传播针对功勋英雄人物的谣言、侮辱攻击等内容,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侮辱攻击袁隆平院士

对此,站方依据《微博社区公约》等相关规定,已对以下涉事账号:

@Apicort尚未发生

@画家蒋林音

@IShtaRose

做出关闭账号一年的处置,后续的进一步处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判。

侮辱伟人触犯哪条法律

一、公然侮辱名人怎么判刑

公然侮辱名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公然侮辱边检民警该怎么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第十八条:未经批准在检查现场、候检区域拍照、摄像,不听劝阻或者拒不删除已拍摄内容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网友们对此有何看法?

封号太轻了,判刑!

请不要把这种人,叫做网友,我们没有这种网友。

判刑吧,这种人吃太饱了。

现在好多机器人骂人,都不是本人骂的!

难得这么团结,不过封号确实是不够的,有些人也是不能侮辱的,不如把这件事写进他的档案。

封号干啥,直接封人不就得了,关监狱里一年,不也是一年不能发表信息嘛!我觉得这俩方法效果一样,所以,直接封人吧!

为什么不是永久封闭,一年后放出这种键盘侠又会去喷别人。

真是什么人都有!这样的就该重重处罚。

封号有什么用,直接抓起来判刑。

封号一年有鸡儿用,就像有些网友建议的,判刑,让那些口无遮拦的人每次说话前都仔细想想什么该说不该说。

建议微博实名制,这样就没有这么多喷子了,大家都要为网络上自己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负责。

还有当年袁老摸一下豪车被骂那个事,这个人是谁?把他揪出来。

必须判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封了这个号,他不会申请小号吗?这个应该直接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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