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7月14日上午发布消息,按照国家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这是本市第28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2016年以来第5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
调整亮点和方案
一、三大亮点
1、缩小养老金水平差距,体现公平,提高养老金水平低的人群上涨幅度,降低养老金水平高的人群上涨幅度。
2、满65周岁就可以享受倾斜调整。
3、北京成为第三个上调城乡基础养老金的地区。
二、调整方案
1、定额调整:每月每人增加50元。
2、挂钩调整:(1)与缴费年限挂钩,满10年以上人员,每增加一年,每月增加3元,对于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2)与养老金水平挂钩,北京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46元,养老金高于5646元的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低于5646元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5元。
3、倾斜调整:倾斜调整主要针对高龄退休老人,65周岁到69周岁退休人员每月增加45元,70至74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75至79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8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5元。
另外还有两种特殊的调整,一是抗日战争期间参加革命的,也就是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的,每月增加375元,内战期间参加革命的,也就是1945年9月3日到1949年9月30日期间的,每月增加345元,而且均享受倾斜调整。二是确保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和原工商业者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低于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进行补足。同时,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涉及养老、工伤、失业社保待遇
此次调整主要面向2019年12月31日(含)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预计惠及302万退休人员,并从今年1月份起补发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后的养老金于7月15日发放到位。
1、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方面
对于2019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0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20元。调整后,北京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月领取标准为830元,福利养老金人均745元。
2、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方面
本次调整范围为2019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上调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上调供养亲属抚恤金。对于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增加伤残津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3、失业保险金方面
根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2020年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档上调110元,此项调整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另外,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经北京市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共同研究,2020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暂缓调整:适用于全日制从业人员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200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24元,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继续为56元。
受当前疫情的影响,北京市财政收入放缓,在实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政策使养老金基金收支压力进一步加大的背景下。北京市上调养老金标准无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如大家还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咨询北京市社会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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