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日一起变相隐匿犯罪的具体知识和内容如下: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变相隐匿犯罪所得案。被告人张某是一名快递员,经不起打工广告中“3小时一天5000元”的诱惑。 Molecular提供“刷脸”验证、转账等操作,短短6小时就刷了近100万元。最终,小张以掩盖、隐匿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小张每天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赚了一份血汗钱。同时,他也加入了一些兼职小组,关注一些兼职信息,想要增加自己的收入。一天,他在一个兼职群里看到了一条兼职信息,“每天3小时结算5000元,招聘几个人……”这比在烈日下送外卖要好得多风雨。这条兼职信息让小张很兴奋。
小张按照兼职群里的提示,下载了一个匿名社交软件。这款匿名社交软件具有“阅后即焚”功能,受到众多不法分子的青睐。小张使用这款软件按要求添加了对方的好友,并学会了“赚钱”的具体方法。对方让小张用身份证申请了一套银行卡和U盘,索取了一套2500元。期间,小张多次要求加微信聊天,对方均未回应。小张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但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他急于赚钱,所以还是按照对方的要求申请了一套银行卡和U盘。
小张去送货地点。他本以为可以拿完钱离开,却被对方要求交出手机,告知对方自己的微信密码、支付宝密码、银行卡密码等,需要时转账“刷脸”的同时,也有助于“刷脸”的转账。下午5:00至11:00,应对方要求,小张不定期进行“刷脸”验证,帮助对方转账。 6个小时后,小张查看了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转账金额近100万元,对方依旧不服。最终,经过多次谈判,小张得到了报酬。
虽然赚到了钱,小张却一直在发抖。后来,小张怕对方继续用自己的银行卡转账进行“洗钱”,赶紧报失了自己的银行卡。不过,天网广阔,没有遗漏。没过多久,小张就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小张以掩盖、隐匿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决现已生效。
检方提醒:不要卖银行卡和手机卡以牟取暴利,也不要帮别人“刷脸”转账。
为了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等非法交易,大部分银行都设置了预警措施。对于频繁转账、大额转账或每日转账达到一定金额的,需要“刷脸”验证身份信息。
对于明知自己是犯罪所得及其所得,然后代其进行转账、提现、提现等,或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以配合他人转账的,套现、套现,可能构成掩饰、隐匿犯罪所得和犯罪所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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