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醉酒不是侵犯或侮辱的借口的具体知识和内容如下:
1、6月10日晚,记者以“女性”“殴打”“搭讪”“骚扰”等为关键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多份判决书显示女性公共场所被殴打,醉酒不是侵犯或侮辱借口。6月10日凌晨2点40分许,唐山市某烧烤店发生一起寻衅滋事、暴力殴打他人案件。经初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志对一名用餐女子进行骚扰并殴打对方,随后其同行人员也对该女子及其三名女性同伴进行殴打。现场监控视频显示,打人者手段凶狠,肆无忌惮,令人发指。
2、多份判决书显示女性公共场所被殴打,醉酒不是侵犯或侮辱借口。总之,面对这起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案件,必须对所有嫌疑人尽快抓捕、依法严惩,方能还受害女性以公道,给大众以安全感。
3、从法律角度来看,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以及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予以拘留和相应的罚款;如果是构成刑事犯罪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郑重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仅为农商知道内容更加丰富,非农商科技观点。如信息标记有误,欢迎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