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工任天津市代理市长的具体知识和内容如下:
1、任命张工为天津市副市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张工为天津市代理市长。
2、张工,男,汉族,1961年8月生,北京市人,199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天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3、他于3天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履新天津市委副书记,这是其时隔近4年重返地方政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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